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李 林 钱亚英
近年来,不少老年人在退休后再次踏入职场发挥余热,银发就业现象日益普遍。近日,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老用工纠纷,经过老娘舅调解,双方现场达成协议。
突然被辞退
阿姨想不通
李阿姨今年66岁,2022年2月入职嘉兴某餐饮店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可今年3月2日晚,餐饮店店长张某突然告知李阿姨第二天不用上班了,原因是年纪太大了,餐饮店无法为李阿姨购买工伤保险。李阿姨认为,餐饮店未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辞退自己是违法的,向餐饮店讨要说法,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几天后,李阿姨来到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建议她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样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李阿姨表示认同。老娘舅陈科峰受理案件后,联系了餐饮店店长张某,张某表示愿意调解,双方约定3月7日下午2点进行“面对面”调解。
暖心安抚拉近距离
降低期待促进协商
约定时间还没到,李阿姨就赶到了社会治理中心,向老娘舅诉说自己的不满和委屈。
李阿姨表示,自己在餐饮店里做得好好的,也没有出错,突然被辞退,没有提前商量和告知,这是对员工的不尊重,感情也受到了伤害,很委屈。
老娘舅耐心听取李阿姨的诉说,不断安抚李阿姨的情绪。见李阿姨情绪稳定下来,老娘舅为她简要科普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李阿姨理性对待,李阿姨表示会好好协商。
店长张某准时来到了调解室。老娘舅向双方告知调解的流程和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随即请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
李阿姨表示,餐饮店突然辞退自己,别人会以为自己是犯了错才被辞退的,要求给个说法。
店长张某考虑到自己没有提前沟通就辞退李阿姨,引起李阿姨的不满,首先向李阿姨表示歉意,随后解释,因为李阿姨的年龄超过了单独购买工伤保险的年龄,为了降低餐饮店的风险,出于无奈才辞退李阿姨的,来此之前已向餐饮店老板申请了一笔慰问金补偿李阿姨。
聚焦争议焦点
情理法融合运用
听了双方陈述,老娘舅抓住争议焦点,向李阿姨进行普法:根据2023年7月1日起实行的《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浙江大龄劳动者(不超过65周岁)、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政服务人员、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群众演员七类人员,其用人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为这些从业人员单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办法出台的目的是解决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工伤保障需求较为迫切的问题,保障相关劳动者的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
“李阿姨今年超过了65周岁,确实没法购买工伤保险,李阿姨也要体谅餐饮店的顾虑。”老娘舅劝解李阿姨后,也善意提醒店长张某,“用人单位要考虑员工的付出,遇事需要提前充分沟通,懂得换位思考,用李阿姨的话来说就是‘哪怕提前说一声,我也会理解的’。”店长张某听后再次向李阿姨表达歉意,也表示以后会注意。
经过老娘舅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餐饮店在发放3月份工资时,额外支付李阿姨600元慰问费,李阿姨收到工资和慰问费后,此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当事人都对老娘舅的调解表示满意。
老娘舅有话说
银发就业是老年人发挥余热的温暖选择,但也需法律护航。本案中李阿姨的情况折射出超龄劳动者维权的特殊性:一方面,用人单位应珍视老年员工的付出,若因政策调整用工情况,务必提前充分沟通,用真诚化解误会,用补偿体现关怀。另一方面,老年人要知法懂法,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政策也有年龄限制,就业前应与用人单位明确权益保障方式,建议通过购买意外险等方式分散风险。社会进步需要代际共融,既要为银发族搭建发光发热的舞台,也要织密权益保护网,用人单位多些人情味,劳动者多些法律意识,让夕阳红在职场温暖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