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记】 清代崇德过年之一斑
N范树立
清道光《石门县志》记载,在当时,今桐乡市崇福一带的过年是从“立春”开始的,“正月立春前,日以綵仗迎春”。迎春活动先是在立春前,一家人来到崇德(县治在今崇福镇)城东的学宫传贻书院,按辈分长幼依次叩拜,然后由亲戚朋友前去叩拜,这叫拜节。第二天,在家里制作糯米圆子敬拜家堂,然后一家人设一桌酒席,摆上辛盘,祭拜祖先,最后将糯米圆子分来食用,这名叫欢喜团。
在春节年初一那天,家中要“陈香烛、果具,拜天地群神,谓之接春”。到了立春日,“鞭春”结束后,“民间争拾牛土,得肉者宜蚕。人家延客用春饼”。因为“鞭春”的牛是用土做成的,所以当时民间百姓争拾牛土,养蚕人家认为抢到土牛身上的“肉”,有利于蚕事,以此祈祷丰收,还要做春饼招待客人。
崇福一带的老百姓“民性淳厚、勤朴”,明万历《崇德县志·序》称,“崇故良邑,以易治称”。贝琼《西郭生传》记载,民风“俗质而尚文”,朱德润《乡贤祠记》则云,“士美民秀,夙称多贤。”清光绪《石门县志》更有“石邑接壤杭湖,士大夫尚文学习礼义,然射利近华,信鬼重巫习未尽革也,至重桑麻、勤稼樯,民多淳朴。”
农历正月初一,旧时称法很多,口语称为“年初一”,文字表达为“首日”“岁朝”“元旦”等,现今称之为“春节”。春节历来为最大节日,年前年后,人们敬神祭祖、会亲访友、家人团聚、宴请宾客、结算债务……故极隆重而繁忙。家庭亦陆续购办年货,还要腌鱼酱肉、打年糕、做新鞋、制新衣……旧时春节的娱乐活动,在新年中也天天都有,最多的是舞龙灯、弄狮子之类。
请神祭祖,也俗称“过年”“请年菩萨”“拜年太太”等,请神一般都在夜间举行。旧时从腊月二十五起至年终,各家先后都要请神祭祖。请神次日进行祭祖,用猪头、整鸡全鱼、果蔬等十几盆,比其他季节为丰,供品上需盖红纸。家中用两只或四只八仙桌并合。祭祖除了要用肉、鸡、鱼外,再烧些素菜,俗有“敬神的菜仍可祭祖”的说法。现今旧俗已废,但烧糯米饭和吃年糕,都为冬令风味食品,尚继续流传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