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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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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倾倒固废1.4万余吨,造成损失超1200万元

日期: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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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黄妙妙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6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领域典型案例、5起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领域典型案例中,嘉兴一案例成功入选,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破获的“李某石等13人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

  2020年6月10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称嘉善分局)接到举报,称嘉善县姚庄镇有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嘉善分局迅速联合嘉善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6月11日,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采样监测、调取视频监控、查询车控系统、大数据分析、聘请专家及委托第三方机构技术咨询等方式,锁定李某石、朱某连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在浙江嘉善、江苏吴江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查扣倾倒固体废物的车辆以及近百吨尚未倾倒的混合垃圾。

  随后,专案组内审外扩、循线打击,6月12日至7月15日,陆续抓获丁某洋、张某玲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一个盘踞在上海闵行区、浦东新区等地从事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犯罪团伙。

  经查,2020年4月至6月,李某石、朱某连等人以每车4000余元的价格从上海承接固体废物处置业务,在上海周边寻找偏僻地点作为填埋点,雇佣卞某磊负责指挥填埋及清点车数,并联系丁某洋、殷某伟、侯某等人将上海闵行区、徐汇区等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的固体废物转移至填埋点进行非法处置、倾倒和填埋,严重污染环境。

  据统计,该团伙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300余车次,共计1.4万余吨,涉及上海金山、江苏苏州和浙江嘉兴等22处填埋点,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205.89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某石、朱某连等人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22年6月2日,嘉善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李某石、朱某连等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10个月至4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判处李某石、朱某连等40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200余万元。

  “此次入选进一步强化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各方主体依法合规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嘉兴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固体废物领域执法打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通报违法案例,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整改一片”的良好局面,为嘉兴“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