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李 林 钱亚英
近日,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婚介公司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对红娘服务不满意
去年5月,小伙张某与嘉兴某婚介公司(以下简称:婚介公司)签订了《红娘服务合同》,目的是通过红娘服务来扩大其择偶范围和节省择偶时间,合同中明确婚介公司向张某提供的红娘服务,张某须预先知情并认可。婚介公司为张某提供资深红娘婚恋指导,建立完整的个人私密档案及服务记录,推荐候选人并协助提供2次约见服务,合同期为一年,张某于签订合同之日支付了4000元的婚恋介绍服务费。
而在婚介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时,张某认为婚介公司未按服务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对其提供介绍的候选人不满意,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双方协商不成,张某准备到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婚介公司。
去年11月20日,张某来到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咨询起诉事宜,值班律师认真听取张某咨询的情况并仔细阅读分析签订的合同内容,认为双方自行协商存在抵触情绪,建议可以先找第三方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省时省力不花钱,还不伤和气。张某听后表示同意,值班律师将案件转至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娘舅周美玲。老娘舅阅读分析完合同内容后,联系了婚介公司负责人钟某,表明身份和来意,钟某同意调解,老娘舅与双方约定调解时间和地点。
双方各执己见
去年11月21日上午,双方如约来到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调解室进行调解。
张某表示:“婚介公司未按照我的要求给我提供合适的候选人,约见的候选人跟红娘提供的照片和信息有很大的差异,随意性大,我觉得婚介公司存在欺诈,而且还是在我的一再催促下才给我推荐的。我认为婚介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义务,要求解除合同,按照合同扣除20%的履约担保定金,退我3200元。”
钟某则辩称,按照合同约定及张某提出的择偶标准和条件,公司资深红娘为张某推荐了多个候选人,但张某看过后以各种理由表示不满意,有些候选人我们觉得条件不错,对张某也比较满意,如果一定要解除合同的话,按照合同,公司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内容,推荐符合张某择偶标准和条件的候选人多名,并协助约见2人次,已经完成服务合同,不存在解除合同退费的问题。但本着和气协商的态度,公司愿意解除合同,退款2000元。
退款数额终达成一致
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老娘舅抓住了争议的焦点,合同双方是否真正按照合同履行?解除合同退费多少?老娘舅为双方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法律条款,建议如果双方确实没有意愿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为好。双方表示认同,但对于退款多少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老娘舅表示,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婚介公司确实履行了合同,推荐了候选人也协助了约见服务,只扣除20%的履约担保定金对其不太公平,公司确实也服务四五个月了。
但婚介公司只愿意退款2000元,张某不认同,他觉得婚介公司作为一家企业,草率行事,缺乏诚意,随意介绍两个对象约自己见面,合同履行方面有“躺平”之嫌。
对此,老娘舅一再强调,做婚恋服务本身就是积善行德,要和气生财,希望婚介公司换位思考,多体谅客户的心情。最终,经过老娘舅“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双方逐步缩小差距,达成一致协议。双方于调解当日解除合同,婚介公司当场一次性退款2800元给张某,此纠纷一次性解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近年来,婚介服务渐受热捧,婚介服务不仅提供了高效的匹配机制,同时也作为心理辅导和情感支持的平台,满足了人们在现代社会中对亲密关系的渴望。但由于部分婚介机构存在信息审核不严、红娘资质不规范、退款难等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纠纷。老娘舅提醒各位急需寻找伴侣的单身人士,通过婚介机构寻找伴侣时,请警惕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