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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消除隐患,点亮春节 “安全灯”

日期: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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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第02版:新春走基层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权 爽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高峰期,连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围绕烟花爆竹、燃气、消防等领域,细致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点亮春节“安全灯”。

  

  拧紧燃气“安全阀”

  畅通“生命通道”

  建设街道辖区内小餐饮店密集,斜西街、杨柳湾、秀州路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美食打卡地。1月10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辖区沿街商铺和人流密集场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老板,这个煤气瓶阀门是可变减压阀,有安全隐患,请立即更换为不可变减压阀!”在小西门横街的一家店铺里,建设中队执法队员一眼就发现了后厨的安全隐患,督促经营者第一时间堵上安全漏洞。在海盐塘路,南湖景区女子执法队队员为沿街商铺业主送上“门前五包”规定、燃气使用安全等相关宣传资料,并对店里的燃气设置、燃气来源进行检查,督促业主安全用气,文明经营。

  与此同时,南湖“执法蓝”还聚焦消防通道安全,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郁金香岸、康桥花园、泾水公寓等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现象较多的小区,南湖新区(东栅)中队开展多频次整治,通过“定点执勤+流动巡逻”“宣传劝导+行政处罚”的模式,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查处。湘家荡(七星)中队对辖区6个社区的消防通道逐个进行检查,逐一劝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主、流动摊贩,及时清理消防通道乱堆放的物品。今年1月以来,共计劝离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车辆310辆次,开展宣传11次,办案2起。

  

  烟花爆竹

  不是“想卖就能卖”

  “老板您好!快过年了,必须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才可以售卖烟花爆竹,团购点不可以寄卖哦!”1月14日,在中山名都团购店,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中队执法人员正在耐心向店主解释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社会危害、处罚金额、禁售范围等,为商户、市民过上安全祥和的春节保驾护航。听完执法人员的讲解,店主承诺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好自身经营行为。

  随着团购、微商等的兴起,烟花爆竹售卖变得更加隐蔽。为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守护辖区平稳安全,南湖“执法蓝”专门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共同织密辖区安全“防护网”。

  “你在某某业主群里发布售卖烟花的广告,请协助调查!”1月8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函,称新丰镇居民彭某某在家中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未经许可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着手开展询问调查,现已立案查处。

  “烟花爆竹销售是许可行为,不是‘想卖就能卖’!”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