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王家慧
全国首部规范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下午,《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了《规定》起草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以及“综合查一次”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贯彻实施的打算,并答记者问。
《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依法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综合查一次”有了法制保障
“综合查一次”是指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由不同行政机关或者同一行政机关同时一次性开展的行政检查模式。
2018年,嘉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实施“综合查一次”,通过6年来的积极探索和迭代推进,“综合查一次”在嘉兴“破茧成蝶”,获国务院和省政府认可和推广。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今年11月底,全市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10.6万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5.5万户次。
“虽然‘综合查一次’在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基层负担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的推进实施过程中,在部门协作配合、部门内部统筹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晓光介绍,为了更有效地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的实施,确保其发挥应有的效能,立法就成了解决之道。
2023年8月,嘉兴启动“综合查一次”立法工作,在市人大的主导下,市综合执法局专门成立“综合查一次”立法草案起草及调研工作小组,邀请各方共同参与立法草案起草工作。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讨论和反复修改,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规定》。
《规定》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什么是“综合查一次”,如何开展“综合查一次”,并针对协同开展行政检查过程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规范,旨在通过立法加强检查协同、提高检查效率、减少检查次数、缩短企业迎检时间,科学统筹各类行政检查事项,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扰企扰民等问题。翻阅《规定》,可以看到,法规全文14条紧扣改革主题,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把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贯穿法规全文。
形成行政执法改革“嘉兴模式”
日前,南湖区农水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开展“综合查一次”,对南湖区两家宠物医院开展联合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照“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平台上的检查任务清单逐一检查,并现场录入检查结果。嘉兴安宠动物诊疗有限公司负责人朱伟说:“以前各个部门要分别来一次,现在多次检查合并为一次,既减轻我的迎检负担,又给宠物医院做了一次‘全身大体检’!”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可以说,“综合查一次”,源于嘉兴,也成于嘉兴。
为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的统筹,嘉兴按照“一件事”原则将多领域多部门的检查事项进行合并“同类项”集成,编制形成不同类别的“综合查一次”场景式检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探索采用检查对象相同、检查方式相似、检查时长相近、检查频次低频就高频的“三相一就”模型算法,配套开发“综合查一次”统检查平台,通过“一个平台”统检查,实现从重复查到计划查的转变。
同时,制订《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就“综合查一次”的发起、检查计划的制订等进行规范,并采用“双随机”形式抽取确定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提前发布检查预告,实行赋码检查、无码不查。
服务与监管并重、指导与执法并行。在实施“综合查一次”的同时,嘉兴还将行政执法服务理念植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事前探索预约式涉企指导、组团式服务;事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事后强化罚后整改帮扶,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消除违法状态。
“《规定》为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贡献了嘉兴智慧,提供了嘉兴样板,也为下一步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特别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了法制保障。”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综合查一次’工作职责,宣传贯彻《规定》,为市场减负,为执法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