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秀 湖
小区物业的好坏,直接关系业主的生活质量。好的物业能够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提升业主的居住体验。然而,在嘉兴市区某小区,新物业已入驻,旧物业却不肯搬走,新旧两家物业公司在交接时发生了冲突。
新旧物业发生冲突
去年2月,上海某服务有限公司入驻嘉兴某小区,成为该小区新的物业公司,但老的物业公司却不肯撤离,双方因交接问题多次发生争执。
刘某是上海某服务有限公司浙北片区安全执行官,当时被公司指派负责该小区物业项目。“我是负责处理交付入场事宜的,但他们很不配合。”刘某表示,自己的公司接手了该小区物业服务,原物业公司理应将相关事项交接后退出,无奈对方态度强硬,一直拒绝退场。
双方各执一词,几次协商未果,也多次报警。经警方、社区等从中协调,双方约定2023年3月16日腾退老员工宿舍。“我为了能早点解决这个问题,就叫了二三十个人过来。”刘某表示,当时自己跟这批人布置任务时说过,这次一定要将原物业公司占用的员工宿舍清空,所以特意从公司的其他项目上叫人来帮忙。
“我那时候正在宿舍休息,他们进来就问我到底啥时候搬。”李某是原物业公司的员工,当天正一个人在宿舍,就回复说自己不清楚到底是晚上几点搬。刘某见其不配合,就把他拉出了房间,一旁的十几个人围了上来,李某的一名同事赶来帮忙,随后相互推搡,双方陷入混乱。事后经鉴定,李某右侧前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检察“组合拳”化解纠纷
今年5月11日,嘉兴经开公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刘某等人移送至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为更高效办理该案,7月26日,承办检察官对刘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等参与听证,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并已于前期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拟不起诉。经过公开听证,现场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拟不起诉意见。
“物业服务关乎千家万户,随着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活品质的提升,不少小区有更换物业的需求。”检察官表示,物业本来是为业主提供安全防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的,但上海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新入驻物业公司,与原物业公司在交接过程中处置不当,给小区业主留下了不好印象,也暴露出企业自身问题。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向上海某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中罗列了该公司未严格执行物业相关法规准则、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公司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同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帮助该公司加强监督管理,消除违法犯罪隐患。
“检察建议分析原因精准到位,提出的建议指导性和操作性强。”12月16日,上海某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负责人向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反馈《回复函》,并汇报了公司以检察建议为契机,进行了全面整改的具体情况,承诺将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物业服务。
“靠打骂或耍赖等方式‘抢’不来市场份额,只有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才能最终赢得市场。”检察官表示,该案件不仅为某个公司敲响警钟,更是给物业服务这一行业带来深刻启示。
以法之帆,护企远航。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把保护和促进企业发展融入司法办案中,打好检察履职“组合拳”,护航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