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王 超
今年4月,嘉兴某别墅小区业主王某家价值千万元的联排别墅,因邻居张某装修导致墙面渗水,造成房屋装修损坏严重,而张某花费数百万元装修款的工程也不得不暂停,原本将做好邻居的王某与张某,因此事反而先做了“冤家”,争吵不休。
小区物业首先介入此事,但经过长达2个多月的劝解依旧无法平息纠纷,只能求助所在社区工作人员。
时间又过去了4个月,社区工作人员虽然努力协调,但收效甚微。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王某与张某已开始咨询律师,准备对簿公堂。社区工作人员见状,便于近日将双方当事人引导至南湖区大桥镇司法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老娘舅朱玉根帮忙调解。
双方赔偿意向相差悬殊
调解还未开始,双方就争吵起来,老娘舅立即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了解情况。
老娘舅了解到,是承担张某房屋装修的装修公司野蛮施工导致水管破损,造成王某房屋渗水。时至今日,渗水情况已经得到解决,不会对房屋产生二次损害。张某对于装修时不慎造成王某房屋装修损坏一事已表示歉意,愿意承担王某房屋修复的费用,并进行一定补偿,矛盾的焦点在于赔偿金额。之后,老娘舅耐心协调双方意见,通过双方协商为主、邻里情感为辅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老娘舅先为张某就此事件未来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时间、精力,以及相应专业评估所产生的费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之后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的情感作为辅助,同时告知张某,他也属于受害者,以后可进一步向装修公司进行索赔。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后,请张某对于赔偿金额表示一个意向。
之后,老娘舅又向王某了解情况。由于房屋有着长达7个月的“污点”,让王某觉得“眼见了就心烦”,要求张某赔偿16万元。可老娘舅知道,张某的意向金额只有2万元,与其相差很大。
另辟蹊径转移对象破僵局
有着丰富调解实践经验的朱玉根,先不断安抚王某情绪,之后转移对象,从专程陪同王某前来的女儿处了解情况。王某女儿向老娘舅展示了大量的现场照片、视频以及一张装修修复清单。这些资料让老娘舅对赔偿金额有了进一步的衡量依据。
老娘舅表示,张某对王某受损房屋进行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则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同时,老娘舅希望王某女儿好好和母亲商量,告知相关情况,并让其重新提出相对合理的赔偿金额意向。
老娘舅进一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双方分分合合的谈判,到“背靠背”式步步疏导,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逐步接近。最终,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至此,这起拖了半年多的房屋装修损坏赔偿纠纷,在老娘舅2个多小时的倾力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王某和张某冰释前嫌,对老娘舅的调解给予充分认可和感谢。
老娘舅有话说
此案既是房屋装修损坏赔偿纠纷,又牵涉到邻里之间的纠葛,调解要从双方长期和谐角度考虑,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是最大难点。本案中,在没有权威评估依据的前提下,老娘舅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平等原则,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找出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点,观察双方当事人心理变化,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