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戴瑞雪 通讯员 曹佳燕
本报讯 为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昨天下午,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在海宁法院举行,向社会公众介绍了2023年至2024年10月期间嘉兴市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当天,海宁法院16号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案件被告人马某在2021年因加工合同纠纷案被海宁法院判令偿还某服饰染整有限公司加工费141460元及赔偿诉讼费损失2860元。马某未按判决履行,某服饰染整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月,马某因拒不申报财产被海宁法院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后仍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妨碍司法秩序,被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行工作是司法判决得以最终实现的关键环节。“判决而不能执行,直接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也无法震慑更多恶意规避行为,最终会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司法的权威。”海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云程介绍,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破坏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突破的是社会道德底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当事人会通过各种途径隐匿财产,造成财产线索发现较困难,这是‘拒执’案件的一大难点,所以,我们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打击‘拒执’犯罪。”
此次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3个典型案例,涉及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利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拒不报告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均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击“拒执”犯罪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突破口,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嘉兴两级法院通过成立“拒执”打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拒执”打击工作联席会议、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等举措,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力。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1月,全市法院共执行到位金额55.91亿元,全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方面,全市法院共对7494人次作出罚款,拘留1173人次,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246件254人,自诉9件10人,审结“拒执”犯罪案件122件129人。
不断加大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的力度,有助于切实破除执行难问题,敦促被执行人提升诚实守信、自动履行的自觉性、主动性,也能够对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嘉兴两级法院将不断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增强刑事打击“拒执”犯罪的震慑作用,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