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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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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向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说“不”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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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吴佳妮 时宇杰

  

  “你这样逆行,知道危险吗?”前天上午,在嘉兴市区中环东路,一名市民骑电动自行车逆行,被交警拦下并进行面对面处罚和教育。

  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载人以及行人交通违法等行为看似小事,实际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嘉兴交警开展“天眼行动”以来,一直对非机动车、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为全面提升警示震慑效果,目前嘉兴交警对这些违法行为采取“违法一次,抓拍一次”并进行现场处罚教育和微信曝光。

  “双违法”让人很受伤

  近日,在海宁尖山新区听潮路凤凰路口,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搭载林某,在闯红灯通过该路口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被撞瞬间,林某被甩出车外受伤,所幸送医及时,身体无大碍。

  “刘某违法载人和闯红灯,目前交警部门已对他进行面对面处罚教育。”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更何况刘某还有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直接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嘉兴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以防发生交通事故,上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对于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采取同样的面对面处理方案,希望能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

  

  一批人因改装被严查严处

  11月6日9时多,秀洲交警在洪高路丝绸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涉嫌非法改装。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发现,该车由原配的48V电池替换成60V电池。交警对驾驶人邓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责令其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11月19日19时30分左右,海盐交警在海滨路秀水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原配的48V电池替换成71.4V电池。记者从海盐交警处了解到,这样的改装容易引发自燃等事故,十分危险。

  “电动自行车改装主要涉及解除限速、线路改动、加装电池或车篷等内容。”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改动会造成车辆失控、自燃、驾驶人视线被遮挡等负面影响,嘉兴交警正在持续整顿中。

  嘉兴交警采取的是线下、线上共查,面对面处罚教育并行的措施,“也就是你违法时交警可能没在现场发现和制止,但‘天眼’系统会拍到你,我们将采取到中队和上门教育等方式进行宣讲及惩处,请大家一定要文明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