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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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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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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吴佳妮 时宇杰 晓 雯

  

  夫妻同进同出,加装个座位就能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了;爷爷奶奶接娃为避免风吹雨淋,就给电动自行车装个车篷……这些看似便利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这跟给电动自行车加装电瓶、改装线路的性质一样,都属于非法改装加装,都存在安全隐患。最近,嘉兴交警就严查、严处和曝光了一批非法改装行为。

  

  因为改装他们被罚

  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中,较为常见的是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这一行为。秀洲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为25km/h,正规厂家出厂的车辆都是有这个限速装置的。这位民警说,部分骑行人为了追求速度,也有销售商为了迎合顾客需求而拆除这一装置,因此埋下了安全隐患。

  9月13日,市民沈某驾驶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秀洲区洪兴西路秀洲大道西185米处时被秀洲交警拦下。沈某因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罚款300元。

  “我们不仅要处理驾驶人,对帮助其非法改装的销售商也一样进行处罚。”据海宁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介绍,驾驶人张某的电动自行车经交警部门鉴定后确认,由原配置的4个电瓶改装成了5个电瓶,张某被处以罚款。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张某购买车辆的销售点存在非法改装行为,随后对该店处以5000元罚款。

  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行为将持续严查,在对驾驶人进行罚款、教育、曝光的同时要求他们将车辆恢复原状,同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非法改装的销售商依法进行处罚。

  

  这样做既违法又危险

  “有的是把原配电池换成更高容量的电池,有的是增加电瓶数量,有的是改装了电路等,这些肯定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嘉兴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是一件既违法又危险的事情,以往案例表明,改装车在驾驶途中自燃、翻车等概率大大高于正常车辆。

  改装者眼中的“便利”往往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比如,拆除限速后,既容易引发事故,又加重了事故的后果;加装车篷后看似可以遮风挡雨,其实也遮挡了视线,加大了风阻,容易让车子失去平衡,尤其在台风等恶劣天气里增加发生事故的概率;改动线路后的车辆存在短路风险,是车辆发生自燃的主要原因……

  嘉兴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这些行为都属于非法改装范畴: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在生命安全与小小便利面前孰轻孰重,相信大家一定能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