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戴瑞雪 通讯员 童法
本报讯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则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桐乡法院以“巡回审理+庭后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修复了亲子关系,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助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原告金老太年近九旬,育有一子两女,前些年丈夫和大女儿相继去世后,金老太一直居住在二女儿沈女士家中,由二女儿一家照顾其生活起居。2023年11月,金老太不慎跌倒导致骨折,不仅生活无法自理,各类医疗费用也花了不少。金老太觉得二女儿一家照顾她有些吃力,但儿子小沈这些年却对她不闻不问,不仅没有尽到赡养照料义务,更没有支付过赡养费用。无奈之下,金老太将儿子小沈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
赡养纠纷牵涉亲情伦理,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家庭内部矛盾。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来到金老太居住地的村委会走访调查,并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金老太家中实地了解其生活现状、身体状况、内心想法等。走访当天,恰好小沈不在家,承办法官便电话联系其到乌镇法庭了解情况。
隔天,小沈在法庭调解室里向法官道出了不愿赡养母亲的原因。“从小到大我妈就偏心二姐,不怎么关心我,我爱人生孩子的时候,我们小家庭非常困难,她也没帮衬过,凭什么现在老了干不动了又要我来养……”讲到委屈处,小沈泣不成声。
考虑到小沈与金老太之间误解颇深,一时难以化解,且金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而该案所涉赡养纠纷又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在当地村委会巡回开庭,并邀请居民、基层调解员等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倾听双方苦衷,找准矛盾心结,缓解老人与儿子之间的对立情绪,从修补两代人亲情入手,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向儿女们讲解案例、释法明理,庭审气氛和双方关系逐渐缓和。承办法官决定先休庭,给他们留出考虑协商的时间。
为加快促成纠纷化解,庭审后承办法官联合村干部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一次又一次沟通交流中,小沈慢慢放下芥蒂,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最终双方就赡养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场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谢谢你们啊,法官同志。”日前,承办法官对该起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金老太生活情况,老人表示对目前生活很满意。
近年来,在处理涉老年人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嘉兴两级法院始终遵循“法、理、情”并用的调解模式,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促进家庭温馨和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