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沈瑜轩
本报讯 “用房票购买商品房,让我购房的选择更多了,居住品质也更高了。”秀洲区新塍镇万民村村民梅春霞一家去年在房屋征迁过程中选择了“安置房+房票”的补偿政策。
近日,梅春霞来到新塍镇房票安置办公室,经过确认信息、填写申请表、签字、按手印等一系列程序后,拿到了全区通用房票。这也是《嘉兴市秀洲区房屋征迁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后简称《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出台后,新塍发放并使用的首张房票。
根据秀洲区今年印发的《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房票安置是被征迁人利用征迁货币补偿资金,通过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解决安置房的安置方式。房票价值由货币安置金额及房票基础奖、跨安置区域奖、限期使用奖等房票奖励组成。房票持有人可凭房票在秀洲区范围内根据自身需求选购新建商品房。房票有效期内还可进行一次合法转让,指定他人使用。
以梅春霞家为例,房屋征迁评估在280平方米左右,此次她选择拿出80平方米用于房票安置政策。作为被征迁人,在7440元/平方米的货币安置基础上,梅春霞购买任意新建商品房可获得1000元/平方米的房票基础奖励,购买运河湾新城规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可另外获得600元/平方的跨安置区域奖励。同时,在3个月内使用房票的还可获得5万元/套的限期使用奖励。
“房票能当‘钱’用,真的很方便。刚开始我们也想全部拿安置房,后来想到房票可以灵活运用,还能享受优惠,还是很划算的。”梅春霞开心地告诉记者,她打算使用房票购买运河湾新城的房源,用房票购买大大减轻了自己买房的压力。
简而言之,“跨安置区域”即被征迁人可以根据自身喜好和实际需求,在秀洲区全区范围内灵活选择新建商品房,为被征迁老百姓提供了更多安置选择。
今年以来,新塍镇通过探索房票安置的举措,有效保障了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丰富了被征迁人的安置选择,为老百姓带来更好的安置体验,实现了拆迁安置房直接转为商品房住宅的无障碍置换。从新塍镇到运河湾新城,秀洲“房票”制度落地以来,首次在实践层面实现“跨区通用”。下一步,新塍镇将持续发力,坚持群众需求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房票安置方式,打破安置房源选择区域壁垒,进一步打通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