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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最多一月出货7000多套 盗版剧本被销往全国各地

日期: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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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 讯 员 陈 莹

  

  十几台印刷机,3个车间,这家规模庞大的剧本印刷厂,正在源源不断生产盗版剧本,并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日前,浙江首个“剧本杀”系列侵权案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等5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94万元。

  

  案发:

  角色卡印刷模糊疑似盗版

  家住海盐县的小姚是一名“剧本杀”爱好者。2022年,他花了90多元从微信小程序上购买了便宜的剧本,窃喜“捡到漏”的他邀请了多位好友到家中玩“剧本杀”游戏。

  “不对,角色卡有问题。”经营一家“剧本杀”实体店的朋友小李玩着玩着对小姚说,这套“剧本杀”游戏的相关印刷品字体既浅又模糊,他凭多年的销售经验判断,盗版可能性很大。小姚觉得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向当地文旅部门进行了举报。

  为此,海盐警方展开了侦查,位于湖南省邵东市的刘某3人很快浮出水面。警方发现,刘某团伙的进货厂家可能是盗版源头。于是,一条以福建的林氏兄妹为首,集印刷、包装、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于一体的“剧本杀”作品侵权犯罪产业链被挖了出来。

  这是一起典型的“全链条”犯罪团伙组成的系列侵权案,不仅产销一体化,人员也分工明确。直至案发,林氏兄妹累计印刷盗版剧本10万余盒,盗版产品被销往全国各地,最多的一个月出货7000多套,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540余万元,刘某等参与销售盗版剧本计738万余元。

  

  现形:

  产销“一条龙”全落网

  林氏兄妹经营着一家主打礼盒印刷的工厂,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一个偶然的机会,林氏兄妹在网上接到一单特殊的生意——根据正版“剧本杀”套盒1∶1复制印刷。

  经过扫描、排版及印刷等工作,几天后,兄妹二人很快就制作出一套有八九成相似度的样品,客户看后很满意,并要求批量生产。由于复制效果佳,林氏兄妹逐渐有了名气,陆续又有其他客户找到他们要求印制“剧本杀”的相关印刷品。

  随着“剧本杀”游戏在国内的热度不断升高,林氏兄妹的“剧本杀”套盒印刷业务量逐渐超过礼盒印刷量。“与其赚印刷的辛苦钱,不如自己印制自己卖,利润岂不更大?”林氏兄妹决定放手一搏,购入了十几台数码印刷机,扩展为3个车间规模,对印刷厂进行“转型升级”。

  为提高收益率,林氏兄妹采购了正版剧本,哥哥林某甲对剧本进行扫描、排版后形成电子版,再安排工人将电子版印刷出来,并将装订后的成品与配套的道具一起装盒、运入仓库;妹妹林某乙则负责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至此,一条完整的生产销售链形成。

  而刘某正是林氏兄妹的线上销售商。2021年底,刘某发现正版“剧本杀”套盒价格昂贵,但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销售能获得更多利润,于是他间接找到林氏兄妹的印刷厂,与他们谈好进购价格后,在二手平台上发布售卖信息进行销售。此时,他已经知道林氏兄妹生产的是盗版产品。

  2022年,刘某生意火爆,于是拉了杨某甲、杨某乙一起销售。因正版剧本大多在微信小程序上出售,3人“以假乱真”通过模仿此类网店的设计,在小程序上开设店铺,低价出售“剧本杀”产品。

  逼真的印刷水平让林氏兄妹的印刷厂“大火”,也带动了刘某的生意。但随着盗版产业的扩大,纸终究包不住火。

  打击:

  铁拳护清朗版权生态

  南湖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林某甲、林某乙等5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刘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结伙销售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等5人有期徒刑3年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判处刘某等3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刑期。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复刻、销售盗版剧本的行为破坏了“剧本杀”行业的市场经营秩序,也给著作权人的智慧结晶带来了重创。本案的审理和判决进一步推动社会公众树立尊重和保护著作权的意识,营造鼓励作品创作、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