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海塘上倾倒建筑垃圾?严查!
日期:09-25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章舒扬
本报讯 钱江潮水奔流浩荡,百里钱塘纵贯东西。从空中俯瞰钱塘江,潮水自东向西滚滚向前,坚如磐石的海塘伴随着潮水绵延,如“海上长城”般挡风堵浪护良田,守护着一方安宁。
但近日在海塘上却出现了不和谐的一幕。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在钱塘江海塘周王庙段居然发现了建筑垃圾。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附近房屋在拆迁过程中,相关人员为图便利,擅自将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邻近的钱塘江海塘管理范围内。经初步测量,当事人倾倒的建筑垃圾面积约80平方米,对当地的防汛、海塘安全造成影响。据悉,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将倾倒的垃圾立即清除。
你知道海塘也是有自己“私人领地”(管理范围)的吗?在《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中,对这些地方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想认识海塘的‘私人领地’,首先要知道‘领地’的两扇‘大门’:迎水坡脚和背水坡脚。”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周王庙中队队长范宇杰介绍,迎水坡脚?指的是面向水流的一侧坡,通常是设计较为平缓的一侧;背水坡脚则是背对水流的一侧,通常是设计相对陡峭的一侧,占用背水坡脚会导致土块松动,容易引发滑坡险情。
不同级别的海塘有着不同大小的“私人领地”。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海塘的管理范围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至三级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有镇压层的从镇压层的坡脚起)及其迎水坡脚起向外延伸70米,背水坡脚起向外延伸30米;四级海塘的管理范围,为塘身及其迎水坡脚起向外延伸60米,背水坡脚起向外延伸20米;塘身迎水坡外侧的固基增稳、消浪防冲设施涉及区域超过前两项规定范围的,设施涉及区域全部划入管理范围;有护塘河的海塘,护塘河以及护塘河向塘身一侧全部划入管理范围。
在“私人领地”内,哪些事情是绝对不可以做的?范宇杰表示,在海塘管理范围内,为了防止海塘遭到破坏影响防洪质量,在海塘上禁止设置阻断防汛抢险或者妨碍海塘日常管理的固定隔离设施,即使仅堆放重物也是不被允许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更是被严令禁止。“在不影响海塘安全的前提下,确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埋设管道、开挖沟渠的,可以在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对嘉兴来说,千里海塘防潮体系是一道重要的安全屏障,抵御了多次大潮、台风考验,保护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都能成为海塘的守护者,让这份古老且宝贵的水利遗产永远闪耀下去。”范宇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