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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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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这场特殊审判把法庭“搬”到居民家里

日期: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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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戴瑞雪 通讯员 海 萱

  

  本报讯 “你们做了20年夫妻,就算分开了,遇事也应该好好商量解决。”“别着急,慢慢说,我们一一记录……”近日,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在海宁长安一户居民家中进行。因当事人身有残疾,行动不便,法官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巡回审判”,并邀请了周围邻居现场旁听。

  原告许某与被告王某曾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01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1年12月,两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约定夫妻俩名下的其中一套房产归许某所有。此后,许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但王某都拒绝了,反复协商无果后,许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开庭前,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到离婚后双方关系并未缓和,反而因各种分歧频繁争执,使得原本就紧张的关系更加恶化。本着为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的目的,承办法官在庭前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一方面倾听原告的诉求和担忧,对其进行思想安抚;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沟通,不断释法说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为双方分析利弊关系,对双方因琐事形成的矛盾予以规劝。“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是他们两人对共同财产作出的处分,是有法律效力的,配合过户是应该履行的义务。”通过现场开庭释法说理,法官“面对面”疏导当事人情绪,耐心开展调解工作。

  “这个我懂,就是实在气不过。”一番调解后,王某终于敞开心扉说出了内心症结所在。在王某看来,许某不念多年夫妻感情,做事丝毫不顾及情面和自己的感受,因为心里有气,所以才不愿意配合对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王某的“不配合”也导致了许某做出更多过激行为,两人之间的矛盾和误会不断加深。

  找到矛盾点后,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法规,同时从情理上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现状,和平解决问题,劝解双方多沟通,给彼此一个机会。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王某也意识到双方斗气只会激化矛盾。最终王某同意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许某也自愿补偿王某25000元。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说法,向旁听群众详细介绍了离婚纠纷、财产纠纷、房产纠纷等相关案件的法律规定,“法官,你说得有道理,我们听得进去的。天气这么热,你们还来帮他们解决问题,真当是感谢你们!”纠纷得到了化解,邻居们也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乡村治,则百姓安”。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新模式,主动延伸法治触角,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真正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基层法院更是充分发挥根植基层的优势,深入群众开展巡回审理,将案件审理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既能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也能有效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