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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不懂交法的老人撞人后扬长而去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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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殷 汉

  

  “我年纪大,不懂交通法规,当时撞了对方,心里觉得害怕,就慌忙开车离开了,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该我赔偿的我一定赔。”这是日前发生在秀洲区油车港司法所调解现场的一幕。

  说这番话的是当地60多岁的李阿婆。主持调解的司法所老娘舅姜敏还原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不久前的一天,李阿婆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回家,路过油车港镇乐源路与正原路交叉口附近的公交车站时,追尾了一辆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导致骑电动车的张某倒地受伤。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李阿婆慌了手脚,她下车看了一下情况,随即驾车离开。张某报警,并在闻讯赶来的亲友帮助下到医院接受治疗。

  交警很快找到了肇事车辆及肇事者李阿婆,判定李阿婆负全责,具体赔偿金额请司法所老娘舅居间调解。司法所老娘舅姜敏接手了这起纠纷调解。

  老娘舅开宗明义:发生了交通事故,不管伤害程度有多大,当事双方都要为他人负责,也要为自己负责,一走了之只能引来更大的麻烦。以自己年纪大、不懂法作为逃逸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经医院诊断,受伤者张某尾椎骨折,需卧床休养。张某家属提出了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和营养费等一系列赔偿。老娘舅析理释法后,耐心地做双方的劝导解释工作。

  老娘舅指出,医药费和误工费理应赔偿,至于陪护费,因受害人是在家中休养,在一般的司法调解当中,没有住院,这一块费用也就没有了,营养费的话,一般情况下受伤者要达到伤残级别,才适宜提出这方面的主张,但考虑到受害人吃了这么大的苦头,肇事方在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的同时,另外再作出一些适当的补偿,也是人之常情。

  在老娘舅依法合情合理的疏导下,双方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这起事故,也给李阿婆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法制课。(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停车,双方沟通一下,需要报警的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由于害怕赔偿、心存侥幸等原因,会选择逃逸的逃避行为,殊不知,如果一方受伤严重的话,逃逸一方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承担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驾驶出行应以安全为本,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应该理性对待,及时救助伤者并报警处理,心存侥幸驾车逃逸,只会让自己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