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停运补偿费谈不拢,哪哈办?
日期:08-27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N通 讯 员 李 林 钱亚英
日前,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停运损失赔偿纠纷。
靳某是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6月5日晚,他与李某发生了没有人员伤亡但有车损的交通事故,当时,李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南湖区建设街道环城东路与靳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靳某无责任,后靳某将车辆送至修理厂修理了4天,修车期间造成了损失,靳某要求李某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费用。
靳某提出按照目前嘉兴网约车平均日收入300元计算,要求赔偿4天共1200元,李某表示保险公司对这笔费用都不理赔,自己也不愿赔偿,后靳某在线上申请了人民调解,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委派了经验丰富的老娘舅负责调解。
调解过程中,老娘舅详细了解了双方的立场和诉求。李某承认发生事故的事实,但对于损失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金额提出异议,靳某则坚持其损失计算合理,要求全额赔偿。
老娘舅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从双方都能接受的切口入手,逐步建立起信任和谐的氛围。在此基础上,老娘舅引导双方对损失费用计算方法进行探讨,寻找合理解决方案,其间李某表示赔偿1200元自己接受不了,最多赔偿600元,另外正好自己有高档白酒一瓶,价格也较高,愿意补偿给靳某。
老娘舅在了解到靳某平时有饮酒的习惯后,便顺水推舟提出补偿建议。沟通协商后,双方最终就赔偿方式达成一致,李某赔偿靳某停运损失费现金600元,另加一瓶高档礼品白酒,双方握手言和。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兴起,涉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劳动关系、交通安全等法律问题也日益显现。停运损失一般作为间接损失,不计入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付的(除有保险合同约定外),此类纠纷赔偿权利人只能找侵权人赔偿,一般此类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发生率高,如果都走诉讼途径,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诉累,也增加了法院的案件量。近年来,南湖区主动聚焦该群体需求,持续打好权益保障、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组合拳”,通过人民调解解决要求赔偿停运损失类纠纷,不仅能很好地解决纠纷,还避免了可能出现的长时间诉讼,节省了纠纷双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