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还在扣留状态,他却一路狂飙
日期:08-02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时宇杰
因酒驾被处罚过,因肇事逃逸被拘留过,驾驶证已被记24分……即便如此,这个姓陈的小伙子依旧开着摩托车上路,而且还在马路上一路狂飙。近日,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加上之前的违法行为,他的驾驶证共被记45分,罚款2400元。
无证还飙车
“我们通过日常视频巡查看到,7月初,陈某在南湖大道上驾驶未悬挂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而且速度很快。”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章宁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对其传唤后发现陈某在交通安全上可谓劣迹斑斑。他曾在2023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处罚并记12分;2024年,又因肇事逃逸,被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行政拘留12日,同时因肇事逃逸和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又被记12分,这样累计被记24分。“所以,他现在驾驶证的状态是扣留、超分、停止使用状态。”章宁表示,陈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是不可以驾驶机动车的,他却在市区道路上一路狂飙,经过第三方机构鉴定,最高速度达到了150km/h,超速100%,是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
据陈某交代,他是在一家机车俱乐部工作。当天下午5点左右,因为有急事要去王店蚂桥集镇,于是就开了店里一辆准备售卖的二手摩托车沿着长平路、中环东路、中环南路、南湖大道等路段一路行驶至目的地。当时陈某很清楚自己是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质的,他表示因“有急事”便驾驶车辆出发了。“我在南湖大道肯定是有超速行为的,那里限速好像七八十码,我开了有100多码。”陈某说当时因为路况好、车少速度就加上去了,当时丝毫没意识到这样有什么不妥。
“数罪并罚”共计45分
持有合法驾驶证是每个驾驶人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要求,陈某这样的行为不仅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安全威胁,也对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和法律秩序构成了严重挑战。
章宁表示,陈某存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超速100%这3项违法行为。“其实,他在去年就已经被记满12分,应该要去重考科目一的。”章宁告诉记者,陈某报名科目一没通过就没有再去考,平时偶尔也会驾驶机动车外出,“说明他不仅是抱着侥幸心理,对法律也没有敬畏之心。”目前,陈某的驾驶证已被记45分,处于被交警部门扣留、停止使用状态,接下去他必须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才可重新拿证。直到此时陈某才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接下去一定会把驾驶证考出来后再驾驶机动车上路。
现在正是盛夏,天气炎热,摩托车也成了受部分市民青睐的出行工具。嘉兴交警提醒:当前交警部门正在开展“夏季行动”,广大“摩友”驾驶爱车出行要遵纪守法,尤其不能有超速、竞速、炸街等违法行为,守法出行方能安全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