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周祎欣 通讯员 周 洁
本报讯 “太好了,以后房租不用愁了,每月从公积金中提取就可以,真是为我减轻了不少压力!”去年刚大学毕业的王先生,在嘉兴工作不久且没有买房,目前在科技城附近租了一间单身公寓,得知8月1日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他显得格外高兴。
王先生的惊喜源于嘉兴近日发布的《关于优化部分群体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需求,以及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灵活提取,该政策于8月起实施。
根据政策内容,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即月缴存额小于等于提取限额(1500元/月)的,按不超过限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提取;月缴存额大于提取限额的,按不超过月缴存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提取。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且建缴满3个月的,在缴存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按需灵活提取,提取频次不受限制,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缴存余额。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的发布,有助于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