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完成首批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
日期:06-20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N通 讯 员 汪宁园 吴祎蕾
本报讯 货车进进出出,工人忙忙碌碌……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嘉善县的恒颢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企业在本地交易排污权范围较小,申请项目或投入产能时会受到制约,现在扩大到长三角区域,能够帮助企业更快获得更多排污权,项目也能快速落地,产能得到释放,最终获得市场效益。”恒颢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6月6日,随着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飞索电磁线(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世佳纺织印染涂层有限公司、恒颢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约,首批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顺利完成,标志着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式启动。
当天,8家企业通过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统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首批跨区域排污权交易4笔。其中,嘉兴涉及3笔交易,位于嘉善的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恒颢光电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分别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安徽广德购得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指标,共计13吨。
“我们通过出让富余的排污权指标,让‘沉睡资源’真正变成了有形资产,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的内生动力,对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签约完成,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交易将排污权转变为可流动资产,买卖双方各得其所,实现了双赢局面。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排污权交易是市场化治污的重要措施,此次交易打破了省域界限,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排污权交易从县域、市域、省域的小循环迈向区域大循环提供了实践经验,有力推动了全国排污权交易统一大市场的加速形成。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资源环境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嘉兴通过排污权转让、抵押贷款、租赁等方式,充分释放市场化改革红利,切实为企业排污减轻了负担。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嘉善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此次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嘉善完成首批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不仅有效拓宽总量获取来源,优化了环境资源要素配置,而且切实降低污染控制成本,激励了绿色技术创新的区域协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局长赵一峰说,接下来,嘉善将进一步落实试点工作,为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供“嘉善样板”,为长三角跨区域交易提供先行先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