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国伟 通讯员 祝春钢
本报讯 今年中考将于6月22日至23日举行,昨天晚上,嘉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2024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625人,市本级12所普通高中合计招收145个班级。
《意见》还就考生和家长关心的其他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招生范围方面,市本级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即在市本级范围内(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开区,下同)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本级生源不足的,可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后,可以安排市域内跨区域招生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方面,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
特色特长招生方面,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申请特色特长招生,招生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其中特长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分类办学”市级试点学校的特色特长招生数原则上至多可占招生计划数的25%。
《意见》还明确了要“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统一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以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降分录取的学生享受与当地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
《意见》还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我市将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嘉兴市本级所有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网络平台统一实施。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自主招生,不在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我市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及时准确地为每一位新生办理好学籍迁移,做到人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