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让老年人真正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

日期:05-30
字号:
版面:第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国伟

  通 讯 员 倪佳伟

  

  “一荤一素,优惠后才4块钱,我们老年人在家门口就吃上‘幸福饭了’!”南湖区清华社区幸福食堂自今年4月投入运营以来,73岁的王荣根和社区不少老年人都喜欢来这里就餐。像这样的社区老年食堂,今年嘉兴将新建30家,还有200个老年助餐点。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6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嘉兴市第一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良性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市居家养老方面的立法空白。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有哪些?

  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截至2023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11.3万。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主要包含机构养老、社区辅助养老和居家养老三种方式,其中99%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居家养老问题已成为养老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共7章37条,从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定。《条例》中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涵盖日常生活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打造社区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是《条例》中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中的一项。今年全市将新建30家社区老年食堂、200个老年助餐点,增强老年助餐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除此之外,还有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服务,让老年人真正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

  清华社区幸福食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公益指导价,70周岁以上或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补贴及有其他困难情况的老年人,每餐在公益指导价的基础上额外享受5元的补助减免。此外,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社区还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也是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刚需。《条例》中也明确了相关内容,例如,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

  南湖区新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高燕是70岁的杨大伯的签约家庭医生,杨大伯每隔一周都要来高医生这里做一次血压监测,“有了家庭医生以后,大事小事都可以找她,她很细心、贴心,对我们的身体情况也了解得一清二楚。”杨大伯开心地说道。

  

  如何落实《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作为我市第一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以家庭为基础,以村(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等共同组成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同时,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确权、使用等进行具体规定,留足养老服务发展空间,并明确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内容,推动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落实到具体内容上,今年全市将新建100家社区养老驿站,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功能类型的特色化服务;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以上,其中高级以上护理员不低于18%。我市将持续加强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护理员从业人员库,不断提升护理机构和服务人员护理水平,护理服务供给比例达到1∶6。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出了刚性要求,明确嘉兴每个镇(街道)至少配置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至少配置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明确要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下一步,嘉兴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见效;因地制宜设置家门口的养老服务站点,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常态化抓好养老服务人员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褒扬激励,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加快打造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