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吴 英
本报讯 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有时候树生长得太高,不但乘不了凉,反而会破坏邻里关系。
王某与刘某是同住南湖区新丰镇辖区同一个村的村民,两家前后相邻。王某家后面的几棵香樟树枝叶茂密,每年秋冬季节上午8时左右、下午2时左右,树会遮住刘某家的阳光;加之每年秋收,由于树遮挡阳光,稻谷收割后无法晾晒,影响了刘某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为此,刘某多次找到王某,提出砍掉遮挡阳光的部分枝干,但王某不同意。双方为此事争执多年,矛盾逐步加深,最终,刘某找到新丰镇调委会“连云阿姨调解室”老娘舅寻求帮助。
老娘舅刘连云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王某家后面的树木生长多年且长得高大,的确影响到了刘某家的采光。
调解现场,王某坚持认为树栽在自己家后院已经很多年了,刘某没有理由要求伐树。“我不认为我有过错,我在自家地上栽种香樟树,并且距刘某家还有几米的距离,并没有影响刘某家!”王某表示。
老娘舅解释:“客观地说,这种影响确实存在,树木过于茂盛,给刘某家在采光和通风上带来影响。”王某坚持不同意修砍树枝,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老娘舅见状,决定另辟蹊径,双管齐下。
通过分析双方家庭人员情况,老娘舅发现双方父母辈因种种琐事有一些争端,相互成见较深,建议双方委托子女参与调解,双方表示同意。
老娘舅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子女进行沟通劝说,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双方子女答应回去做做父母的思想工作。
次日,老娘舅邀请了联村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调解,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老娘舅又劝解说:“大家作为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要不都各退一步。坚持打官司既伤财费力又伤邻里感情,现在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王某砍掉造成遮阴的树木,树还可以卖掉,这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在耐心劝导下,双方情绪有所缓和,见此情形,老娘舅表示让双方再回去考虑一段时间。
又通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愿意把屋后影响刘某屋前场地的几棵香樟树树枝全部修剪掉,且每当树长到一定程度就进行修剪,刘某表示认可。
看着阳光晒进了自家的房屋,刘某连连向老娘舅表示感谢。至此,由几棵老树引发的民事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老娘舅有话说
此类纠纷为邻里纠纷,调解邻里纠纷,调解员一定要进行现场勘查,走访邻居,多方取证,从实际出发,不偏袒,不纵容,针对不同的情况主动想办法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