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陈 强
通 讯 员 褚曹子建 曹梦娇
本报讯 暮春时节,百花绽放,正是赏花好时节。但大家在赏花的过程中,有一种特别娇艳的花儿要注意,如果见到了要赶紧与警察联系,更不能擅自种植。
最近,有热心网友向警方举报,海宁许村疑似有人种植罂粟。海宁警方联合许村禁毒办等部门,出动无人机进行空中探查,找到了非法种植点,随后又经民警现场核实,这些植物确实为罂粟。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些罂粟系当地村民章某种植。民警现场铲除了26株罂粟,对章某和围观村民普及了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对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喂,你好,我在户外作业时看到了一些非常漂亮的花儿,长得亭亭玉立,花朵格外妩媚妖艳,挺像禁毒宣传中所说的罂粟,你们快来看看……”就在章某擅种罂粟被查不久,海宁市民阿龙(化名)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根据阿龙提供的地址,民警立刻开车前往,果真在一块荒地上发现一批疑似罂粟的植株。经进一步查证,这些植株确实是罂粟,总计60株,锁定证据后,民警立即将其铲除并展开调查。
原来,阿龙在发现这些奇怪的花朵挺像禁毒宣传所说的罂粟后,他还使用“浙江禁毒”微信平台的“拍花识毒”工具进行辨认,随后便紧急报了警。警方详细了解了这一过程,对阿龙的行为大加赞赏,联合属地禁毒办一起授予他“禁毒先锋”荣誉,并给予奖励。
民警表示,叶片碧绿、花朵绚烂、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的罂粟虽然看着格外华美,其实它又被人们称为“罪恶之花”。因为罂粟是提取毒品鸦片的主要毒品原植物,容易使人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罂粟苗和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生物碱,容易使人出现发冷、出虚汗、浑身乏力、面黄肌瘦等和吸毒类似的症状,严重者人体中枢神经也遭受伤害。
“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民警表示,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旦触碰法律,轻则被拘留罚款,重则还会被判刑。
禁种铲毒,守护“净土”,人人有责;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举报有奖。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周围有人种植罂粟或发现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到公安机关举报,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