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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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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院长巡回审判“第一槌”敲响

日期: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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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戴瑞雪 通讯员 苗 圃

  

  本报讯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作为审判长,在嘉善县魏塘街道巡回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致财产损害纠纷的上诉案件,敲响了今年院长巡回审判“第一槌”。

  2022年9月14日晚,魏塘街道谈公北路333号北一楼东侧一商铺因二楼房屋严重漏水继而渗漏至一楼屋内,致使商铺内的墙纸、地板、留声机及售卖的旗袍等物品均严重受损;2023年7月16日晚,一场罕见暴雨再次导致房屋漏水,商铺内装修及物品再次受损。两次漏水造成商铺经营者覃某巨大财产损失,经与房屋产权人(某园林公司)及管理人(某资产公司)多次协商无果,覃某一纸诉状将转租人及两家单位告上法庭。

  嘉善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资产公司作为涉案房屋二楼外平台的管理人,对平台设施负有管理责任,未及时清理垃圾致排水管堵塞,未尽到相应管理义务存在过错,是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某园林公司对其房屋亦缺乏相应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对积水漫至其二楼室内未及时清理,致积水渗漏至案涉房屋造成原告损失,其行为存在过错,对原告的损失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法院委托鉴定,两次漏水共造成财产损失25万余元,裁定由某资产公司赔偿60%、某园林公司赔偿40%。后两家公司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为确保庭审有序和高效,庭审前,涂冬山院长带领合议庭详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纠纷现场,对案涉房屋即漏水商铺、二楼房屋,以及二楼外平台等处进行实地勘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做到心中有数,为案件的后续审理扫清了障碍。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按照诉讼程序,依法有序主持法庭调查,合议庭围绕被诉行为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全面审查,对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准确归纳,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观点,对需要厘清的疑点逐一进行询问。整个庭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程序规范,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由于双方争议和矛盾点较多,本案将组织庭后调解,依法合议后,择期作出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周边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涂冬山院长结合本案案情,就类似侵权案件的责任如何认定、群众遭遇侵权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等做出司法提醒。

  开展巡回审判,是嘉兴两级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巡回审判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因其往往以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引领性案件为着力点,人民群众在巡回审判中能更直观地接触法律、了解法律,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