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黄妙妙
本报讯 数据共享催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昨天上午,记者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办法》(以下简称《共享办法》),标志着长三角生态环境数据的一体化共享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翻阅《共享办法》,可以看到,其适用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过程中的数据编目、归集、治理、共享、安全等数据管理活动,并附有《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享数据目录编制规范》《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享数据质量检查与治理规范》。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数据共享清单涉及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固定污染源、机动车、入河排污口、信用评价、固废监管这9个细分业务领域,共包括58项数据,“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将数据共享清单划分为3个共享批次,第一批27项、第二批14项、第三批17项,依次完成数据共享。”
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兴承载着探路先行、创新示范的使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保平台的建设,就是嘉兴在数据共享上探索实践的有力证明。
走进位于嘉善县祥符荡畔的竹小汇双碳聚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保平台是这里的“门面担当”。水气环境质量、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示范区制度创新等栏目一目了然。据悉,该平台以数据的统一汇集、智慧处理为核心,在环境要素、联保共治、饮用水源安全等多个领域,实现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数据的共建共享。
“拿水来说,嘉兴因地处平原河网地带,过去若上游来水有污染,会因发现不及时导致反应不迅速,而且再去溯源难度也非常大。”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局长赵一峰告诉记者,建立该平台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部门能够实时监控到辖区内各种生态环境要素的数据,也能及时将数据反馈给相邻城市,相关方对发生的问题能够联动迅速处置。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保平台的先行示范,也有效引领了生态环境数据一体化共享持续深化拓展。“《共享办法》的印发是2023年10月在嘉善召开的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的重要成果,对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高效共享和安全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嘉兴将依托数据共享“桥梁”,进一步推动数据汇集共享和数字孪生,牵引形成减污降碳高效协同、生态优势加快转化的综合效应,高效助力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