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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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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燃油车占用充电桩车位,罚!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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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王雪军

  

  本报讯 “我知道错了,一定改正!”昨天上午,接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某懊悔不已,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占位停车了。原来,赵某将燃油车停在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东海大道和清湖路交叉口设有公共充电桩的车位上,执法人员发现后根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当场责令赵某改正,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公共充电桩的设置本是为了方便新能源车充电,然而部分燃油车挤占了新能源车充电的位置。连日来,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连续行动,对占用公共充电桩车位的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做出行政处罚22起。

  “随着辖区公共充电桩设施布局不断扩大,充电桩‘霸位’行为也时有发生。”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王磊告诉记者,充电桩车位被占用,看似是小事,引起的连锁反应却不小,车子快没有电的车主找不到地方充电肯定心急如焚。

  如何让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各归其位?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加强现场劝导,让违法占用充电桩车位的车主立即驶离,消除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向周边发放、张贴温馨提示单,提醒燃油车车主遵守相关条例条款,不得随意“霸位”,同时,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置若罔闻、屡教屡犯的车主实施严格处罚。

  有些市民贪图一时方便,还会随意占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此,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占用绿化带、破坏草坪和花卉的乱停车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今年初以来,累计对不按规定随意占用绿化带停车或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车辆做出行政处罚18起。

  王磊表示,新能源车日渐增多,作为“新基建”的公共充电桩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加强维护这一公共权益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接下来,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处罚措施和教育引导,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努力引导社会公众文明停车、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