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一名男子被判刑
N晚报记者 戴瑞雪 通讯员 海 萱
本报讯 明知自己对麻药过敏,却多次前往不同的牙科诊所,以拔牙为由注射麻药,再借此索要钱财实施敲诈,短短2个月共作案15起,非法获利5万余元。近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费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退赔赃款并处罚金3万元。
利用自身过敏体质发不义之财,这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2023年10月的一天,海宁人费某来到某牙科诊所,称其有一颗蛀牙需要治疗。诊所负责人江某认真检查后发现,费某口腔内确实有一颗智齿蛀了,情况比较严重,建议他拔除。在询问费某是否有高血压等病史后,江某开始进行拔牙前的准备工作,并给费某注射了麻药。
没想到,麻药刚注射一半,费某便出现了异常状况:刚开始是头晕伴有呼吸困难,之后又出现了脸红、出汗等症状。江某立刻停止了麻药注射,并且打算带费某前往综合性医院诊治。令人意外的是,费某拒绝前往医院,并表示自己出现麻药过敏乃是江某错误操作所致,如果让身边的“众多朋友”知道,必定会宣扬出去,甚至可能会对诊所进行打砸。就在江某表现出明显的担心情绪时,费某适时提出了让江某“转账5000元一次性解决”。
考虑到诊所里还有其他病人正在就诊,为了消除影响,不愿过多纠缠的江某只能按费某所说向其转账5000元了结此事。事后,冷静下来的江某越想越觉得事情蹊跷,便前往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经过仔细排摸,很快还原了事情真相。原来,费某早就知道自己对麻药过敏,一打麻药就会出现流汗、心慌等症状,但过一会儿就会自行好转。利用这一“特殊体质”,他不断寻找目标,先后前往十余家牙科诊所,每次都以看牙拔牙的名义,让医生给自己注射麻药,随后以麻药过敏为由,要挟恐吓对方并索要钱财。2023年12月,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费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今年3月1日,检察机关对费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费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不了解患者过敏史及身体状况的情形下,诊所医生用药前务必要做到“三件套”:询问、做过敏试验、记录。询问患者病史、用药史、家族史、饮酒史以及是否空腹状态等,有的患者自身不清楚过敏药物,需医生耐心询问常见药物是否过敏,药品说明书中规定做过敏试验的需进行过敏试验,及时记录患者所述情况,做到有证可查、有证可依,在自身规范行医的前提下,如果遇到有故意索要赔偿的患者,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