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生馆充值11万余元 家人欲退费却发现“人去楼空”
日期:03-19
N晚报记者 戴瑞雪
本想经过按摩理疗缓解病痛,没想到被“忽悠”得团团转,一次又一次充值……家住海盐的黄大妈,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在某养生馆先后充值14次,共计11万余元。家属察觉后要求该养生馆退还剩余款项,协商过程中老板却突然注销门店“人去楼空”,最终只得诉诸法律。
黄大妈今年61岁,早些年因车祸导致腿部严重受伤,治疗后虽能正常行走,但留下了后遗症,“遇到天气不好,腿就疼得厉害,站得太久也疼,晚上睡都睡不着。”为了缓解腿部疼痛,黄大妈想了很多办法,一次,她看到某养生馆的广告,其中重点推荐的“足部经络按摩”让她动了心。
“大姐,我们这个项目做一次单价比较贵,建议您办一张年卡,这样算下来单价50元都不到,划算很多。”在店员的卖力游说下,黄大妈花4800元购买了“足部经络调理项目”疗程卡,其中包含100次理疗服务,这是她在养生馆充的第一笔钱。
此后,养生馆店员还先后向黄大妈推荐了“三焦排毒、脏腑排毒、肝胆脾胃调理、全身经络调理”等多个项目,在“办卡更划算、充值有赠送”等诱惑下,一年时间里,黄大妈陆续充值14次,办理了几十张疗程卡,累计充值金额达116415元。
由于黄大妈知道家人不喜欢她预充值消费,所以一直偷偷进行,直到因充值金额太大再也瞒不住,她才向家人坦白一切。
详细了解情况后,黄大妈的女儿陪她一起来到养生馆,要求对方提供消费记录,并退还剩余预付款。门店老板手写了一份“价格标准”,记载了不同服务项目的单价,双方多次交涉,都无法在退款事项上达成一致。更让黄大妈一家生气的是,一个多月后养生馆竟突然关门,门店已注销。此时,黄大妈终于醒悟,遂起诉门店两个老板,要求退还预付款1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大妈与门店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她在该店消费,该店提供相应服务的事实双方均认可,故双方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此后,因门店注销,双方的服务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应予以解除,门店理应退还未消费的资金。由于门店本身已经注销之故,两名被告作为门店股东应当承担相应退费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两名被告退还黄大妈89096.33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两名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在日常消费活动中,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均应保留好支付凭证、收据或发票,并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尽可能将相关条款约定具体,以便在日后如有消费纠纷发生时能够有效、积极维权。
此外,预付式消费是一项风险较高的消费行为,老年人也应理性消费,必要时与子女多商量,同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养生保健理念,身体不适时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及时就医,切莫轻信商家夸大其词的口头宣传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