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韩 燕
今年初,南湖区凤桥镇某村的刘嘉和王福因房屋后2米长的村组道路使用权问题纷争不断,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所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后,介入开展联合调解,老娘舅杨炳祥负责该纠纷的主调解工作。
老娘舅经过详细了解后得知,刘嘉和王福两家是邻居,房屋后面有一条2米长的村组道路,在新村道建成后已废弃,但因为离王福家自留地近,王福常常从此路抄小道通行,长此以往,他便想将这段村组道路占为己有,还在村组道路尽头开辟了小菜园。刘嘉将此事举报到了村委会,经村委会调解了十余次,还是难以和解。
原来在21年前,刘嘉和王福就有积怨,当时两家人在建造猪棚时,刘嘉曾向外挪出了1平方米的面积,占用了原本王福家的土地面积,两家的梁子也算是结下了。
此后,双方时常发生小摩擦,几年间去村委会调解已经几十次,常常是刚解决完这个矛盾,其他矛盾又接踵而至。
这次,在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后,老娘舅杨炳祥决定开启“三所同调”机制。由于双方曾发生过肢体冲突,老娘舅特意邀请当地派出所民警协同调解,一则防止发生突发性事件,二则为调解提供震慑力。
调解中,村法律顾问俞律师也对双方当事人以案释法,国家法律已经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双方房屋后面仅有2米长的村组道路属于集体所有。由于双方积怨颇深,导致调解进度缓慢。
老娘舅了解到,其实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解,主要是都憋着一口气。为此,老娘舅邀请王福的儿子王宇到场参与调解,为成功调解助力。其间,老娘舅也向双方分析了利弊,若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必然会持续发酵,甚至还会发生肢体冲突,对两个家庭以后正常工作、生活会产生不利影响,劝解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王宇为成功化解矛盾一锤定音,经其和刘嘉商量后,表示愿意将相邻区域的树木进行清理,至于房屋后面的村组道路也约定共同使用。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邻居握手言和。(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这次由当事人所在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进行调解,并有驻村律师、派出所民警、司法所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法、合理、合情的途径解决问题,并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为其分析利弊,同时邀请当事人的儿子参与调解,从而加快纠纷化解进程,为调解成功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