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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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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洒水路面变“溜冰场” 行人摔伤谁担责?

日期: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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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N通 讯 员 周金英 陈 莹

  

  近期的几股寒潮让人印象深刻,几次直接把我们带进“冰窟窿”。施工单位对施工路段进行路面清洗理所应当,但刚好有路人骑电动车经过,还因地面洒水结冰而摔倒受伤,这样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车轮一滑摔成伤残

  市民小美骑着电动车沿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在上桥时,因路面结冰,她无法控制住车辆,结果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事发后,旁边的好心人报警将小美送至医院治疗。

  除了忍受身体的疼痛,小美心里更难受,她不知道这一跤该由谁来负责。经交警部门调查,事发当天凌晨4点46分,许某驾驶洒水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进行道路洒水清扫,因天气寒冷,该路段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许某是工程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工作职责需要,公司安排他每日清晨对该路段进行洒水抑尘、路面清扫,许某觉得自己并无过错。但是,最终交警部门认定许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美无责任。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小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将许某、工程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南湖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38万余元。

  

  酌情认定赔偿3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交警部门调查取证的照片,事发路段仅洒水车洒水作业的非机动车道存在结冰现象,且事故发生前几日未曾下雨,当天天气晴朗,因此洒水车对路面洒水是导致路面结冰的主要原因。同时,虽然洒水车由许某驾驶,但许某当时是在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故法院认定该工程公司对小美的合理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而小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人身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据此,法院酌情认定由工程公司对小美的损失承担9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小美获赔35万余元。据了解,该案判决后,几方均服判息诉,且赔偿款也已全部履行到位。

  南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补充解读:施工后清洗路面可以减少扬尘,这本是一个助力环境保护、提升城市面貌的有益行为,但同时,施工单位在清洗路面时,也应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特别是在气温0℃以下的冬天,更应意识到洒水行为可能造成的危险结果。

  法官提醒,洒水作业者应结合天气等因素安全作业,按相关规定及实际气象条件酌情掌控洒水量大小或在其他除尘方式的掌握上作出合理选择。其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路面结冰的危险状况,还应在合适位置设置通过结冰路面缓慢行驶的提醒标志。同时,法官也提醒各位驾驶员,冬季驾驶要注意观察路况,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遇到道路施工、积水、结冰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减速、停车或绕行。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