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带着两个木箱到海盐西塘派出所,说要上缴,箱子很重,两个加起来有32公斤。什么东西非要上缴到派出所呢?原来是3000发子弹。
李先生告诉民警,上缴的两箱子弹是妈妈在整理爸爸遗物时发现的,实在太重了,就用汽车装了过来。
李先生的妈妈周阿姨:我们家一楼有间房里摆了一张床,他放在床下面。(放了多久你知道吗?)不知道。
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民警展志博:她丈夫也从没在家里提起过。
周阿姨说,她老伴在20世纪80年代当过兵,子弹怎么来的她也不知道。经过检查,装子弹的木箱一个被打开过,另一个封着,外包装上印有“56式7.62枪弹”“1500发全重16公斤”等字样。
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民警展志博:经过清点,两箱子弹共计3000发。
我国是严禁私藏枪支弹药的,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就是犯罪行为,发现枪支弹药必须上缴,周阿姨主动上缴子弹的举动,得到了民警的肯定和赞扬。
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民警展志博:如果在平时遇到子弹、弹药这样的危爆物品,要第一时间汇报给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处理。
目前,这两箱子弹已移交海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