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邓雪珂
通 讯 员 荆立坤 蒋悦波
本报讯 为科学有序开展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区域建设、移交和日常养护管理,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于近日协同印发《嘉兴市区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内路面及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有人不禁疑惑,什么是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为什么要出台这项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是指建筑物与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之间的空间,这个区域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流畅,以及提升周边环境的和谐美观度等。按照规定,这块区域的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或地块权属单位,但因其与公共道路相接,承担了更多的公共功能,所以使用和管理也需要考虑到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由于部分物业公司人员力量、管理手段等方面有所欠缺,导致退让区域常出现管养不及时、矛盾多发、权责不清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退让区域土地使用权属于产权人,原则上应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养。“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治理得好不好,老百姓满不满意、生活方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我们希望通过制定《管理规定》,理顺退让区域管理权责,落实日常管养及经费保障,从而助力城市更精彩发展。”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探索城市善治之道,需从细微处见功夫。此次印发的《管理规定》,就从适用范围、移交内容、移交程序及要求、日常管理和其他事项五部分入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以“绣花功夫”做“精细文章”。
《管理规定》适用于嘉兴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内路面及设施的移交与管理。“我们将优先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退让区域内的设施进行移交,商业综合体和有条件自行管养的部分高档小区退让区域原则上不予移交。”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已经形成的退让区域,在质量保修期后,其产权单位可向属地街道提交市政道路退让区域内路面及设施的管养职责移交申请,移交内容包括退让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停车、绿化景观、路面铺装的管理及维护责任(不含地下管线及附属窨井等埋地构筑物管养职责),路面及设施所有权不变。”
据悉,本《管理规定》自2024年3月2日起施行。所有移交内容按照自愿原则,由业委会提出申请,由属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组织部门联合会审,办理接管手续;明确移交后的退让区域,则按照事权划分,由属地政府纳入城市道路统一管理,并落实日常维护资金。下一步,市建设局将根据《管理规定》,推进一批退让区域移交管理试点小区,从制度层面解决退红空间管理难题,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