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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堂兄误判,好心办坏事 堂弟觉得吃亏,损失咋办

日期: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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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吴 英

  

  南湖区新丰镇的大李与小李是堂兄弟关系,住在同一个生产组,承包田也挨在一起,堂弟小李早在前几年就在田里种植香樟树,现已长得很茂盛。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变化,苗木行情不景气。目前,按照政策,凡在农保田种植树木的,均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逐渐安排农户退林返耕。

  小李知道有这样的政策,也曾经向大李说起过:“我们组如果轮到退林返耕政策可以享受了,我也愿意返耕。”

  去年8月2日,大李偶遇收购苗木的曾某,在没有告知在外打工的小李的情况下,擅自和曾某谈妥了价格,把小李家的苗木都卖给了曾某。

  小李回家发现田间的树全被砍掉了,傻了眼,三方因此发生纠纷,遂报警并找所在镇老娘舅调解此事。

  镇调委会和派出所老娘舅了解情况后,与村调解员到小李田里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小李田里的树确实已被砍掉拉走,经核实,确实是大李与收树人曾某谈好价格处理掉的。

  树虽已处理,但田还需要复垦。针对该情况,老娘舅第一时间与村委会联系,询问村里退林返耕是否还有指标,但村里表示当年任务已完成,无法增加。老娘舅马上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大李表示:“小李说过想卖掉树,正好曾某收树,我就好心作主帮忙卖掉拉走,反倒办错了事?”

  小李认为:“我确实和堂兄说起过树的事,大李也是好心,但是我是想根据村安排逐步退林返耕,按标准评估复垦再种田,现在倒好,复垦费用也要自掏腰包,我希望按村里退林返耕的标准补偿给我。”

  曾某表示:“我也不知道是他堂弟的树,双方谈好价格就砍掉收走了,出现纠纷主要是他们两方没有预先沟通好,跟我没什么直接关系。”

  老娘舅提出建议,树已砍掉,现在就是价格补偿的事,这几点供三方考虑:一、小李的诉求是按村里目前的退林返耕标准进行补偿及田地复垦;二、曾某作为善意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当前市场价格购入树木且已经完成交付,取得了该树木的物权,从法理上来说没有过失,无需承担责任;三、由大李与小李协商退林返耕及相关田地复垦费用事宜。当天调解未果。

  后来,老娘舅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再次组织调解,在老娘舅的努力下,双方念及亲情,各退一步,最终同意了老娘舅的调解建议,握手言和,达成如下协议:对所售树木金额低于当地退林返耕补偿标准的部分由大李、小李自行协商;涉及到的复垦费用由大李、小李各自承担一半。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容易引起民事纠纷,甚至构成违法犯罪。本案中,小李外出打工期间,大李在未经小李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小李田间的树卖掉。大李是好心办坏事,造成了小李财产权损害。曾某是善意第三人,对大李无权出卖树木是不知情的,其有权取得所售树木的物权,而所有权人小李,只能向无权处分人大李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