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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亲兄弟为何成了“冤家”?

日期: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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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韩 燕

  

  “你就是想侵占我的租金!”

  “傻瓜,我是怕你被骗!”这天,刘金荣和刘金强两兄弟吵闹着走进了居住地村委会。村调委会得到消息后立即介入。村老娘舅老陈接待了兄弟俩后,详细了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情况。

  

  多次调解不欢而散

  2007年,刘金荣、刘金强兄弟俩一起新建了楼房并部分出租,还申请了两本产证,刘金荣75平方米,刘金强110平方米,由于刘金荣残疾(3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生活需要他人照顾),在村委会的同意下,刘氏兄弟在院子周围搭建了一排店面房,用于出租补贴生活开支。经协商,店面房租金由刘金荣收取,楼房租金由刘金强收取。

  2015年,刘金荣娶了一名外地媳妇,生活还算平稳,但在2022年,刘金荣的媳妇却突然“人间蒸发”,失联有半年之久,导致刘金荣生活无人照料。为了保障哥哥的基本生活,刘金强夫妇及其子轮流照顾刘金荣。

  外地媳妇回来后,刘金强对这位大嫂起了提防之心,阻止刘金荣继续收取租金,并要求刘金荣夫妻离婚。

  了解事情的始末后,首次调解中,老娘舅给出了折中方案,但双方情绪激动,多次劝说无果,第一次调解夭折。后来,村干部多次组织治保主任及村老娘舅上门协商调解,但都不欢而散。于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

  

  针锋相对纠缠不清

  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介入此事后,委派老娘舅老杨与村调委会共同调解。首先对刘氏兄弟做了家庭背景调查,初步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工作情况。镇调委会决定联合律师、公安组成“警律司”联合调解团队共同参与此次调解。

  刘金强认为,哥哥从小就有残疾,家里大部分的钱都是自己挣的,父母健在时一直由哥哥负责家庭财务管理,父母百年后也未均分。目前所有的房子、店面房都是自己出资建造的,虽然两个人都有产证,但产权属于自己,这么多年的租金给哥哥收取,也已经尽到了做弟弟照顾的义务,现在收回也是自己的权利。

  刘金荣觉得房子自己也出资了,店面房是村里照顾自己才建起来的,弟弟不仅阻止他收取店面房租金,之前楼房的租金也一分都没有给过他,甚至问他借了2.5万元也一直未还,弟弟现在所作所为的目的就是为了霸占属于他的财产。

  言谈中虽有争执,但弟弟的初衷还是为了防止哥哥被骗。老杨判断双方从早年一直相互扶持到现在,还是具有较深的感情基础的,于是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双方分开做工作。

  

  情理相加巧解纠纷

  针对刘金荣担心自己房产份额会被刘金强霸占,妻子权益无法保障以及怕妻子再次出走的忧虑,律师作出解释:根据《民法典》遗产继承的规定,在刘金荣百年后,其妻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点无需担心;鉴于刘金荣对妻子抚养义务的担心,建议刘金荣写个遗赠抚养协议,根据兄弟和妻子对自己的抚养情况确定遗嘱内容。

  在去除刘金荣的心病后,老杨又从亲情的角度劝说,建议在租金分配上让一步,双方各占一半,作为兄长和长辈,理应有相当的气度。听了律师和老娘舅们的建议,刘金荣经过慎重考虑后表示同意。

  另一方面,刘金强告诉老娘舅,他担心万一将钱给了哥哥后,怕大嫂卷款逃走,哥哥将人财两空。老杨劝导刘金强不要过分干预哥哥的家庭生活,现在大嫂愿意回来并照顾残疾的哥哥,为了能让刘金荣在生活上有所保障,在经济分配上也应该适当考虑。

  随后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经调解,今后,楼房租金归刘金强所有,店面房租金双方各占一半;楼房以产证为依据,维持原状,不做分配,刘金荣所属房屋可做遗赠抚养协议;早前刘金强所借2.5万元及近期店面房所得租金的一半2万元,由刘金强当场支付给刘金荣。至此,本案圆满解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在农村,兄弟之间共建房屋,本为互相扶持,相互依靠,而本案中因兄弟间暴躁的性格及沟通方式的欠缺使得原本相互的关心变成了伤害,导致双方互不信任,从而引发矛盾。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始终坚持多部门协同配合,以多元化调解模式,搭建“警律司”三角稳定团队,控制事态发展,采用专业化的调解手段,最终达到以情突破、以理服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