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开展2023年度 历史建筑安全管理 专项检查
日期:12-09
N通讯员 宋丹丹
为进一步加强平湖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平湖市建设局组织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对平湖市的历史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主要是平湖市现有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88处历史建筑(不包含乍浦6处)。重点检查历史建筑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消防、安防设施等安全隐患情况,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堆放危险物品等。
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道)和城投集团等各历史建筑产权、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拉网式自查,重点针对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保护修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专项检查阶段,由平湖市建设局牵头,会同文旅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大队,对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保护力度。
下一步,平湖市建设局将督促各责任主体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持续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和使用安全管理,延续城市历史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