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 低碳村(社区)建设有了地方评价标准
日期:12-01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N通 讯 员 钱春明 石佳叶
本报讯 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协同取得新突破。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获悉,该分局联合省环科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起草的地方标准《低碳村(社区)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将于今年12月17日正式实施。这是全省首个低碳村(社区)地方技术性规范,让各村(社区)的低碳建设与评定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党组成员姚丹表示,《规范》为地方基层单元开展低碳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为公众了解低碳知识、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有力引导,也为全省其他市(县)开展低碳村(社区)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看到,《规范》对低碳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重点从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等方面明确村(社区)低碳建设评价的内容和准则,包括总体目标、低碳规划、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生活、生态环境、低碳治理等7个方面18个基础指标,并设有特色创新项,综合评价和反映村(社区)低碳建设水平。
俯瞰嘉禾大地,纵览城市、乡村,近年来,嘉兴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下好绿色低碳先手棋——4个城市、5个园区入选全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7个镇(街道)、58个村(社区)入选全省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海盐获批全国首个零碳未来城,南湖区发布全国首个水果行业“碳标签”……
为持续推进低碳村(社区)建设,嘉兴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编制该《规范》,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对海宁12个镇(街道)、72个村(社区)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核算,并结合区域地理、资源、产业等特点,制定了适合本区域的指标体系、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
在海宁袁花镇长啸村,屋顶、河面、路边,随处可见光伏电池板整齐排列,显得格外耀眼。该村党委书记许国初告诉记者:“这几年,低碳村建设为村里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后续,我们将以《规范》为指导,打造‘零碳盆景’美丽乡村,形成‘白天光伏发电供能+储能充电+余电上网、晚上储能供电’的完全内循环的低碳景区。”
“《规范》是我市低碳村(社区)建设的经验转化,首次提出了村级尺度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可作为全市乃至全省科学推进低碳村(社区)建设的参考。”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处长陶波说,《规范》的出台将以点带面带动全市低碳村(社区)建设,打造低碳村(社区)建设“嘉兴样板”。接下来,嘉兴将鼓励各地以创建和评价推动打造更多低碳示范点,全面提升低碳村(社区)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