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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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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嘉兴两起案例入选建筑垃圾领域省级典型案例

日期: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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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N通 讯 员 朱 丹 王家慧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浙江省工程渣土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通报的8起建筑垃圾领域典型案例中,嘉兴共有2起案例入选,分别为孟某等人在水域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某某运输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2023年2月22日凌晨1时许,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火烧荡附近时发现多艘船只正在进行卸土作业。据调查,2月21日,孟某、王某等人通过微信群进行作业时间、地点等信息传达,随后孟某驾驶挖机船,挖机操作员王某将运泥船中的泥土卸至油车港镇火烧荡中心靠西北方向水域内,当时已向水体内卸土40至50吨。

  根据以上线索,嘉兴市公安局会同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顺藤摸瓜、深度研判,掌握多个在嘉兴市水域非法倾倒外域建筑垃圾(渣土)的犯罪团伙,抓获孟某、王某、徐某等犯罪嫌疑人20多名,成功摧毁3个涉嫌在嘉兴市水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犯罪团伙。

  经审查,上述团伙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通过水运方式频繁将在外地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到海宁、秀洲等地水域进行非法倾倒,导致秀洲、海宁等地部分河道堤防毁坏、河床不同程度上升,严重破坏嘉兴市水域环境,影响河道运行安全。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之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移送起诉至秀洲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5日,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有人在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站西侧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占地约1818.5平方米。调取相关道路监控视频发现,实施随意倾倒上述建筑垃圾行为的是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柴某某为车辆驾驶员。

  经查实,2022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期间,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车在车队负责人周某某的安排下,从上海嘉定区某工地运输建筑垃圾至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站西侧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约350吨。

  根据《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3月28日,平湖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10日、柴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此次我市2起案例入选建筑垃圾领域省级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各方主体依法合规处理建筑垃圾,切实巩固建筑垃圾治理成果。”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嘉兴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违法案例,形成“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整改一片”的良好局面,为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行业良性发展提供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