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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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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弱势群体”被撞,还要承担全责?

日期: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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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吴佳妮

  

  “我车子坏了,人也伤了,为何还要我承担全责?”近日,在两起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中,两名受伤当事人都向交警发出“灵魂拷问”。显然,在他们的意识中,骑非机动车的他们都属于“弱势群体”,在事故处理中应被“偏爱”。其实不然,嘉兴交警表示,无论谁违法,“待遇”都一样,违法一方必定要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嘉兴交警通过“线上天眼行动”和线下巡逻严查,曝光了一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明白,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漠视法律,也会付出巨大代价。”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强调,人人都要做交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的人,最终将害人害己。

  

  “弱势群体”受了伤

  仍要担全责

  电动自行车因其安全性较低,常被称为“肉包铁”,因而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少骑行人认为理应得到“照顾”。下面这两个案例告诉大家,事实并非如此,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走路,违法一样要承担责任。

  11月1日下午,骆某亚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市区秀州路环城北路口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骆某亚受伤,车辆损坏。嘉兴交警经过调查认定,骆某亚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11月6日下午,周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海宁市春澜路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至潮涌路口时,闯红灯右转,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周某受伤。海宁交警认为周某因存在逆行、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固然应谨慎驾驶,坚守文明礼让,但同时,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也要做到文明出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剐蹭或撞击,非机动车驾驶人受伤、死亡概率更高,非常危险。”一旦非机动车驾驶人有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自己的损失和给其他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骑行电动自行车

  请牢记交通规则

  嘉兴交警表示,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守信号。另外,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要观察交通标识、标线。同时,绝不能因为机动车通常都会礼让,或是“反正对向车道没人”等原因“搏一把”,从而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遗憾。

  安全是每一位市民不可逾越的底线,也是回家最近的路。为起到更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嘉兴交警对近期查处的一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扫描文末二维码可查看交通违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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