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曹 晓 崔 斌
本报讯 11月2日,随着平湖市某能源公司与青田县某制革公司双方代表落笔签约,嘉兴、丽水山海协作跨地市排污权交易顺利完成。这不仅是嘉兴丽水山海协作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更是嘉兴丽水两地深化山海协作、促进共富发展的结晶。
据介绍,此次跨区域购买排污权指标的平湖某能源公司,指标所用的项目是该公司的碳减排创新项目,可实现区域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并大幅减少煤炭使用量,年减排二氧化碳20多万吨。
“排污权的有偿使用让买卖双方各得其所,真正体现了‘环境有价、资源有偿’,实现了双赢局面。”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协议,平湖市某能源公司以4500元/吨·年的单价向青田县某制革公司购买二氧化硫5.266吨/年,交易金额7.5万元,为项目落地建成提供有力保障。于青田县某制革公司而言,通过出让富余的排污权,让“沉睡资源”真正变成有形资产,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的内生动力,对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资源环境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嘉兴排污权交易开展后,通过排污权转让、抵押贷款、租赁等方式,充分释放市场化改革红利,切实为企业排污减轻了负担。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政府、排污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对其拥有的排污权进行交易流转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说,“一个企业每年总共排多少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多少吨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都要购买相应数量的排污权。”
2022年,嘉兴市与丽水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签署《深化山海协作,促进共富发展结对协议》,进一步深化嘉兴、丽水两地合作,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成功从丽水青田县交易得到排污权指标,不仅是将青田当地为保护生态环境而腾出的环境容量转化为真金白银的现实案例,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途径的生动实践,为全省山海协作贡献了嘉兴生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