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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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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车窗抛物”严查还曝光!

日期: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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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吴佳妮

  

  一边开车一边吃早餐,吃完后将包装袋随手往车窗外一扔;驾车时“烟瘾”犯了,抽完后,烟头就往车窗外一丢了事……这样的行为,你有过吗?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深入推进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嘉兴交警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常态治理,对查获的车辆及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与曝光。

  

  车窗抛物危害大,案例来说话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连日来,嘉兴交警通过现场查处与视频查处两种方式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严查,目前已查处了一批不文明的驾驶人。“有些驾驶人认为我们交警是小题大做,没必要管得那么严。”该负责人介绍,车窗抛物看似是个关乎文明的小细节,其实还关系着道路交通安全,在行车途中,哪怕是向窗外抛出去一个枣核这样细小的物体,在相对速度的作用下,就可能会变成一颗“子弹”,“袭击”后方车辆挡风玻璃。

  在河南省连霍高速洛阳段曾发生过一起轿车和大货车相撞的事故,造成3死2伤的悲剧。据伤者自述,前车司机从窗子抛出一个易拉罐,自己想躲避这个易拉罐,才会发生车祸。

  车窗抛物不仅会遮挡后车驾驶人视线,导致后车驾驶人因惊吓躲避而发生事故,同时还会给环卫工人增加负担与安全隐患。在武汉市八一路延长线的东湖大桥上,就发生过女环卫工正在道路上捡拾从车窗抛出的垃圾,被车辆撞倒当场死亡的案例。

  因为一张纸、一个烟蒂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嘉兴交警希望每位驾驶人都能备好车载垃圾桶,从小事做起,养成文明驾驶好习惯。

  严查+曝光,欢迎市民来举报

  车窗抛物不仅潜藏着巨大交通隐患,还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2020年1月1日起,《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也规定了禁止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违反者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抛出去的是素养,丢掉的是文明。“我们的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年底,一直保持严查态势。”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交警部门查处外,也希望广大市民能一起助力。嘉兴交警希望市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看到有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时,能及时拍摄照片、视频,向就近的交警中队或路面执勤民警反馈情况,交警部门会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和处置。

  嘉兴交警对以下车辆进行曝光,希望所有车辆驾驶人能引以为戒,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浙F78AW1(违法地点为市区南湖大道)、浙F1124G(违法地点为市区中山东路)、浙F0LP07(违法地点为市区中环西路)、浙F51LT8(违法地点为市区东方路)、浙F0ME55(违法地点为市区越秀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