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与男友吵架 女子竟报假警

日期:10-25
字号:
版面:第06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N通 讯 员 吕舒雯

  

  本报讯 近日,南湖区新嘉街道辖区一名女子因与男友吵架,拨打110电话报警谎称“自己卖淫”,最终被警方处罚。

  “我举报自己卖淫!”110指挥中心接到一通报警电话,一名女子在电话那头情绪激动地大喊,“我举报自己卖淫,在××小区。”随即,电话被迅速挂断。

  接到指令后,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新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未发现电话中举报的内容。经过民警进一步了解,发现报警人李某某与岩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因两人产生感情纠纷,李某某为泄私愤,谎称自己卖淫。

  经过警察对其进行谈话和教育,李某某渐渐冷静下来,她后悔地说:“我做得不对,没有的事情反而报警,浪费了你们公安机关的时间,下次不会这样做了。”在审讯室里,李某某低着头后悔地说。

  由于自己一时的任性,李某某因涉嫌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南湖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