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国伟 通讯员 郑希羚
嘉兴是全省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截至2022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08.6万、占比达28.97%。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
在这样的背景下,亟须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今年8月8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有哪些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又有哪些特点?昨天上午,嘉兴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涵盖13类人群、26项服务
“《实施意见》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发布会伊始,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书雷介绍了文件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组织保障三个部分。总体要求中提出,“到2025年,我市‘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使老年人都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市重点围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增强机构养老供给能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制定了18项具体要求。
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就是18项具体要求之一。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这份清单明确了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类型等。具体的,涵盖了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13类人群,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高龄津贴等26项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与省里制定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相比,我市在服务项目上增加了5项,分别是面向老年人的老年教育服务、城市公共交通费用减免、景区旅游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面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都有津贴
新增5项服务项目,是《实施意见》“体现嘉兴特色”中的一个内容。吴书雷现场介绍,《实施意见》主要有“体现嘉兴特色”“加强政策集成”“坚持改革导向”“注重规划先行”“聚焦特殊对象”5个特点。
涵盖13类人群、26项服务,突出5个特点……干货满满的《实施意见》,将为我市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注入活力,提供政策依据。
嘉兴历来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高龄津贴发放,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并被列入服务清单。“自2023年1月1日起,为嘉兴市户籍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60元),为嘉兴市户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每人每月600元)。”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高龄津贴发放的情况。
据悉,高龄津贴无须办理,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今年初以来,我市已为15万多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金额超8000万元。
最后,发布会现场提醒市民朋友,“高龄津贴涉及全市15万多名老人,数量多、工作量大,且对象是动态变化的,难免存在漏发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老人本人或亲属可直接在“浙里办—浙里康养—高龄津贴”模块中线上申请补发,也可向老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线上申请补发。补发时间从老人满足享受条件开始计算(最早为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