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家有两儿,争当八旬老母监护人!

日期:10-17
字号:
版面:第10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讯员 陈 莹

  

  听过因赡养老人子女互相推诿的寒心故事,这对孝顺兄弟却抢着要成为身患阿尔茨海默症的八旬老母亲的监护人,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南湖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宣告一位八旬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指定老人的小儿子为其监护人,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晚年幸福生活。

  

  两个儿子都希望成为监护人

  今年88岁的张奶奶育有两个儿子,但他们都定居国外。10年前,张奶奶和老伴一同住进了嘉兴本地的一家养老院,儿子们定期轮流回国探望,他们的其他亲属均年事已高,且不在嘉兴。

  3年前,老伴去世,张奶奶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症。于是,两个儿子专门为母亲请了2名护工,24小时照顾其饮食起居。为了让老母亲能安度晚年,常居加拿大的大儿子主动向法院申请担任老人的监护人,而同在国外的弟弟也表示可以成为母亲的监护人,双方均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承办法院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会不会另有隐情?”“两个儿子都在国外,担任监护人能不能照顾好张奶奶?”为更好地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又前往养老院了解详细情况。

  在养老院,承办法官见到了耄耋之年的张奶奶,但其已无法与人沟通,法官不能知晓其真实意愿。由于兄弟二人均有意愿成为张奶奶的监护人,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张奶奶所在社区、邻居、退休前的单位等进行询问,并电话询问了张奶奶远在外地的亲戚。

  “兄弟俩都很孝顺,每年都会回国探望老人,他们兄弟的感情也很好。”张奶奶的邻居对法官说道。

  “我查房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兄弟俩跟老人视频聊天。”养老院的护士也表示,两个儿子十分关心张奶奶的身体情况,并积极负担张奶奶看病期间的医疗费、生活费等各项费用,感情甚笃。

  

  法院判小儿子为监护人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奶奶经司法鉴定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小儿子虽然常居国外,但主观上有担任监护人的意愿,客观上也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且兄弟俩后来也协商一致,认为弟弟来担任监护人更有利于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遂依法判决宣告张奶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指定其小儿子为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我会对被监护人生活关照、权益维护、医疗护理、财产事物等履行监护职责,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法庭上,专程回国参加庭审的小儿子拿出了详细的《监护计划书》宣读,并表示对母亲一定会尽心照料,让老人晚年能过得舒心,案件至此顺利结束。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本案中,兄弟俩均有监护意愿并已实际履行过一定的监护、照顾职责,但考虑到弟弟在时间和经济等方面更满足被监护人最佳利益保护原则,综合法情理平衡,法院依法确定由小儿子担任监护人。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法院指定了小儿子作为监护人,但大儿子也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必要时协助小儿子照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