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 讯 员 朱燕婷
本报讯 “感谢民警为我追回118万元,真是太不容易了!”近日,陈先生激动地走进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七星派出所的接待大厅,表示一定要将锦旗亲手交到民警手中。
原来,今年5月28日早上,陈先生火急火燎地冲进七星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做工程认识的“朋友”骗去了118万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接警后民警徐鸿嘉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经了解,陈先生是一名包工头,做工程已有20多年,结交了不少圈子里的人,其中有个同行沈某,在今年3月曾联系他,表示正在负责海宁尖山的一个大项目,需要分包泥水工活,可以介绍给陈先生。
陈先生想到自己和沈某合作过,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便一口答应了下来,并按照沈某的要求,先后给其和经营经理“黄总”转了118万元的“好处费”。事后,陈先生多次询问沈某工程合同事宜,均被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到了5月中旬,陈先生实在按捺不住一直悬着的心,直接前往海宁市尖山新区管委会查询,发现根本没有沈某所说的项目,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陈先生赶忙找到沈某,对方向其保证,在5月26日前将钱款还清,并签订了承诺书。可是到了当月28日,钱款仍未到账,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寻求警方帮助。
民警徐鸿嘉通过分析研判,快速锁定了沈某的身份信息,“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沈某口中海宁尖山的工程项目的确不存在,且经理‘黄总’也是不存在的。”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沈某因投资失利,同时又有工程急需资金,便想到了向曾经合作过的陈先生骗取资金。沈某编造了“海宁尖山的大项目”,还注册了一个所谓“黄总”的微信号以便实施诈骗。
“犯罪嫌疑人沈某到案后,我们多次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劝其积极主动退赃。”徐鸿嘉告诉记者,“沈某已悉数将118万元钱款还给陈先生。”据了解,目前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南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所谓“发财”的良机时,请多保持几分清醒,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