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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全市首创!小门店多了马卡龙色准则牌

日期: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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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钱群燕 王东方 封 慧

  

  本报讯 “不得店外展示水果和其他商品”“不得长时间占用道路装卸货”……昨天,在海宁市区一家水果店内,墙上张贴的一张红色准则牌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只见上面详细列出了水果店7项经营行为准则。

  “张贴了这张准则牌,时时提醒我们文明经营,其实我们自己也想提高小店的品质,所以很愿意配合。”该水果店店主笑着说。

  连日来,一群“执法蓝”出现在海宁的街头巷尾,拿着马卡龙色的牌子,进出不同的店铺。他们在干什么呢?原来,是在为“五小门店”上牌!

  “这是我们服务民生,优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助力文明创建的创新举措,旨在引导沿街店铺依法经营,推动我们的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文明度。”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在海宁847家店铺张贴准则牌。

  一直以来,电瓶车店、水果店、早餐店、铝合金店、洗车修车店等“五小门店”,店面不大,却分布在大街小巷,活跃在小区、商圈,为群众生活提供各类服务。但是,部分门店在经营中有占用道路堆放物品、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给群众生活带来了不便。为进一步引导这些小店依法文明经营,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今年,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首创经营行为准则提示牌,并在准则牌张贴上墙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对存在问题的门店则指导整改。

  据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工作人员沈淼介绍,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提示牌分不同颜色,并在上面明确了具体经营行为准则。比如,电瓶车店是黄色提示牌,明确了“不得店外进行维修、拆装等作业”“不得用音箱、喇叭揽客扰民”等;铝合金店是蓝色提示牌,明确了“不得店外加工、制作铝合金和展示商品”“不得店外乱张贴、乱晾晒、乱堆放、乱设阶坡和垃圾桶”等。“将准则牌张贴在店内显眼位置,既提醒店主规范文明经营,又鼓励顾客和群众共同监督劝导。”沈淼说。

  今年初以来,海宁坚持以“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行业问题为切入点,以“绣花功夫”精准发力,主动靠前整治各类市容顽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精细“绣花”,久久为功。接下来,海宁将依托“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执法+服务+志愿”的形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铺展文明城市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