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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翻建旧房运材料,左邻右舍不点头,难!

日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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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吴  英 刘连云

  

  李某是南湖区新丰镇某村村民,因旧房建造已有20多年,比较破旧,故准备翻建旧房,但由于材料运输问题迟迟不能动工。与李某家相邻的有2户,东侧邻居刘某因宅基地等历史问题与李某有矛盾,不同意李某运输建材从其地界通过;由西侧通行必定涉及邻居张某的水泥场,张某怕其水泥场受到损坏,也不答应。

  所在村调解员多次就此事组织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村委会决定邀请新丰镇调委会老娘舅参与该纠纷的化解工作。

  

  找到解决纠纷突破口

  新丰镇老娘舅受邀后,第一时间与村调解主任、老娘舅取得联系,到现场实地查看。从目前情况来看,从东过,车要路过刘某的自留地,要征得刘某父母的同意,情况复杂,可能性不大;从西过,确实要经过张某家的水泥场。

  大家商议后,决定首先组织刘某与李某协商,刘某提出要求,房前进出道路垫高到与现在的水泥场齐平,并与李某置换其房前西南侧的自留地。李某不同意该方案,因为他家旁边这块自留地是供自己进出的,换了以后无法进出。

  之后再请张某过来一起协商此事。张某则提出希望李某将其种在张某家北面的杉树砍掉,并将边上的李某家祖坟迁移。李某表示有难度,因为涉及祖坟迁移。

  针对这两个情况,老娘舅进行分析讨论,认为还是从西边运输具有可行性,并提出建议:一、李某建房肯定要建,那就主动把多年的老杉树砍掉部分树枝,不要影响张某房顶及辅助房的环境;二、祖坟暂时不迁移,因为这事李某自己难以做主,还牵涉上一辈叔叔伯伯们;三、运输材料从张某水泥场过,有压坏的损失,李某要适当补偿或修好被压坏的水泥场。

  老娘舅提出这几点供双方考虑,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都是乡里乡亲的,要互相理解、互相谦让。”双方一时无法达成协议,老娘舅建议双方回去再想想,“有理讲理、有情讲情、以和为贵。”

  

  达成协议,琐碎事一并了结

  老娘舅后来又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做工作,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双方同意老娘舅的建议并达成协议:一、张某辅助房后的杉树由李某负责每年定期修剪枝头,不能过高;二、李某建房时运输车辆进出造成的水泥场损坏,李某愿意提前支付3000元作为损坏补偿;三、李某建房时西墙体按原墙基建造,房屋墙体前面与张某房屋齐平,房屋高度与张某房屋一样高,墙对墙弄堂距离2米;四、李某屋后白桃树为两家土地分界线;五、张某的水泥场保持畅通,允许李某平时出行通车使用。此纠纷作一次性调处,以后不再发生任何纠葛。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目前农村建房中矛盾相对突出,主要涉及通风、采光、排水、道路通行等问题。农村建房要先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其次要充分征求邻居意见,如发生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与村、镇调委会取得联系,及时化解。本案中,李某在建房之初已报村委会审议,且经镇政府批准通过。在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李某有权利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老娘舅本着“群众工作无小事”的原则,知难而上,在深入了解后找准关键点,圆满化解了这起建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