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陈侃侃 步敏蓉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生态办获悉,2022年度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最新核算结果显示:南湖区应支付海盐县100万元(海盐塘);秀洲区应支付桐乡市450万元(莲花桥港)、600万元(运河);嘉善县应支付南湖区700万元(嘉善塘)、支付秀洲区100万元(红旗塘);平湖市应支付南湖区300万元(平湖塘)、支付海盐县300万元(盐平塘);海宁市应支付海盐县300万元(长山河)、支付桐乡市200万元(长山河);南湖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塘、长水塘)、平湖市和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丰收河)互不补偿。共计产生3050万元生态补偿金。
推进交界河道协同治理
保护生态不吃亏,水质优劣有奖惩。2019年,嘉兴首次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定嘉兴市内流域上游地区应在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坚持节约用水、保护优先的原则,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下游地区应充分尊重上游地区为保护水环境而付出的努力,对上游地区予以合理的资金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谁获益,谁出钱补偿对方’‘谁污染,谁花钱赔偿对方’。”嘉兴市生态办水一处副处长汤宇烽告诉记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的同一年,平湖市与南湖区就签订了全市首份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2020年,嘉兴将该机制推广至全市,各县(市、区)间共签订了10份生态补偿协议,涉及9条河道、10个断面。流域上下游逐步建立起“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流域上下游的环境治理由“你污染,我受害”转变为“你保护,我补偿”。
带动全市水质整体改善
以前,因为跨县市,交接水域的管理权责不太明晰。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出台、协议的签订,不仅厘清了河流上下游之间的权责,更激发了全市治理和保护生态的热情。
以海盐县与平湖市签订的协议为例,2022年,自海盐县流向平湖市的盐平塘交接断面水质显著改善,海盐县可获得来自平湖市的300万元生态补偿金。
“海盐可以拿到300万元生态补偿金,得益于2022年的水环境大大好转。”海盐县生态办副主任陈秀表示,2021年,盐平塘的总磷指标有5个月高出上一年10%以上,5个月低于上一年超过10%,综合下来,海盐与平湖互不补偿。2022年,海盐县对盐平塘进行全流域采样分析,紧盯影响总磷指标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和工业排放等领域,通过建立生态沟渠、建设高标准农田、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举措,促进水质不断提升。
“这笔生态补偿金到位后,将专项用于盐平塘流域水环境治理、水质监控,以及周边地区排污企业提标整治、农业面源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等项目。”陈秀说。
对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设立和实施,嘉兴各县(市、区)都叫好。2022年度,10份协议涉及的9条跨行政区域河道、10个交接断面水质均有提升,三类水断面从2018年的6个提升至10个。各县(市、区)的跨行政区域河道中,上游来水不达标的现象得到大幅改善。
协议的签订也带动了全市水质的整体改善。2022年,全市国控、省控、市控断面一至三类水质比例均为100%,交接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
“实施好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就是让跨区域治水变‘各自为政’为‘同舟共济’,推动市内流域加快形成共建共保、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汤宇烽表示,接下来,嘉兴将坚持全流域协同治理,突出流域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优化补偿模式,将横向补偿与纵向补偿有效结合,持续深化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