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出台业主大会 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
日期:09-16
N通讯员 潘 燕
为了让镇(街道)、社区更好地指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为业委会日常运行提供示范文本,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近日,平湖市建设局、市物管中心、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与嘉兴公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共同制定发布了《平湖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据了解,《标准》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平湖市实际情况,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和履职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标准》共分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的环节、业主大会重要事项、重要文件范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六章内容,同时融入平湖市红色物业、三方协同共治等基层治理实践要求。
近年来,平湖不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在行业管理上先后制定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地方性标准,在项目运行上制定《平湖市物业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和《平湖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基层治理上出台重大事项向社区请示报告制度和红色物业议事制度等一系列标准制度,形成了一套具有平湖特色的行业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为物业服务行业更好参与、更好融入、更好推动基层治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